台北市长时期的马英九,被控在国民党党产处置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图片取自网络)
中国台湾网8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在国民党党产案中,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被告发在台北市长任内藉“北平西路征收案”、“国发院土地变更案”,图利国民党与台湾元利建设公司。台湾特侦组查出,“国发院”历经5次流标才由元利公司得标,况且事后元利因变更案受阻,还登报宣泄对台北市府不满,认为马英九并无护航图利之嫌,4日签结全案。
报道称,马英九被控在1999年间台北市长任内对国民党持有大部分土地的台北市北平西路孙逸仙公园旁既成道路,编列土地征收补偿费4.8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4.7亿元由国民党领取,让市库通党库,涉嫌图利国民党。
但特侦组调查发现,“北平西路征收案”征收土地面积仅10平方米,实际补偿总金额不到358万元,受征收人也没有国民党或与国民党相关的公司法人。
马英九另被控在2005年担任台北市长兼国民党主席期间,为出售国民党党产即“国发院”土地,由台北市都市发展局配合办理都市计划变更案,将该笔土地变更为住宅区,让国民党顺利以42.5亿元出售给元利建设,不仅图利国民党,也让元利获取暴利200亿元。
特侦组表示,该案实际是永建小学校方与家长会为取得迁校用地主动提出,并非马英九或国民党主动介入或刻意促成;而国民党当年为筹措党员退休金等开销,配合台北市府都市计划卖地,审议过程、地目变更、反馈比例均无违法,土地价款38.3亿元也未流入北市都发局、都委会主管或承办人相关账户。
特侦组指出,当时因事涉党产敏感政治氛围,经5次流标才由元利建设得标,国民党并未独厚元利;况且事后元利因变更案受阻,还曾登报宣泄对马英九的台北市府团队不满,足证马英九或国民党并未承诺元利协助通过都市计划变更,也无护航图利之嫌。(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 责任编辑:王思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