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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居家治疗? 台湾法务部门:于法无据

2014年07月04日 08:0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陈水扁曾短暂出狱,为其过世岳母奔丧

  陈水扁曾短暂出狱,为其过世岳母奔丧。(网络图)

  中国台湾网7月4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21位台湾“中研院”院士日前联署建议,要尊重台中荣总医疗判断让陈水扁居家疗养。

  对此,台当局“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陈水扁的病况未达保外医治程度,且法律上没有居家疗养规定,必须依法行政;更何况扁具有病人、受刑人、前领导人等身份,不能单就医疗层面考量,但会重视扁的医疗人权,予妥善照顾。

  陈明堂说,受刑人生病只有在监就诊、戒护外医、移送病监、保外医治4种方式,并不包括居家治疗。而目前依台中荣总及培德医院诊疗,扁不需要住院医疗,中荣及培德医院都能给予扁妥善的医疗照顾。

  他表示,中荣提出“离开监禁环境及居家疗养”的建议,只是单纯医疗考量,未考量到法律规定及扁的受刑人身份,“法务部”须依法行政,不能违法处理。

  “法务部矫正署”也指出,中荣以病患治疗考量所提建议,虽可能对扁病情有益,但扁毕竟经司法审判定谳,不能仅就医疗问题考量,而无视刑罚之执行,“否则岂非与扁罹有相近疾患之受刑人,皆可以返家疗养?”

  “矫正署”说,台中监狱已对扁提供专业完善的医疗照护,目前扁健康状况经医师评估无需住院治疗,因此外界不应以扁居家疗养有利于其改善病情,即排除法律的规定,破坏刑罚执行的公平性。

  台中监狱也表示,未接到上级任何指示,狱方不便表示意见,但会当做参考,尽量做好照护的工作。(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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