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旺报》17日社评,原题《台湾前途从不由2300万人决定》,全文摘编如下: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回应民进党籍台南市长赖清德“台湾前途由2300万人民共同决定”时指出:“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决定”。范丽青的发言是“被动”说明大陆的立场,而且语言“中性”,却被曲解为“恫吓、挑衅”。
透过“存异求同”,加深彼此认识、理解、谅解与信任感,应该是两岸多数人认同的交流与互动路径。既然要“存异求同”,就得先知道双方之间的“异”究竟何在,那么,掌握、理解对方的立场应该是基本功课。
赖清德口中的“台湾前途由2300万人民共同决定”,大陆认知是“台独”思想。赖清德在上海公开表述了“台独思想”,大陆方面也予以了包容,台湾方面其实也可以以平常心来看待大陆官方的主权观、领土观表述,无需反射动作式的反弹与不满。因为,光是对长久存在的两岸之“异”,表达愤怒与不满,其实无法对两岸之间求“同”的努力有所帮助。理解对方的立场,反观自身的局限,方能真正做到“存异求同”。
赖清德所说“台湾前途由2300万人民共同决定”,确实是台湾社会的“共识”,但这个“共识”还存在很大论辩的空间。
首先,这个“共识”并非一直固定存在而不会变动的。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从甲午战争、二战到东西方冷战,台湾的前途和中国的命运并非割裂的,不但中国的命运很大程度影响台湾的前途,台湾经验对中国大陆的改革开放也曾经产生影响,未来仍然会相互激荡。这就让我们必须面对一个严肃的课题:台湾和中国(大陆)的前途,真的能够分开思考、各自决定吗?
其次,“台湾前途由2300万人民共同决定”听起来固然响亮动人,可惜在现实的国际政治中,这种“纯净的住民自决论”往往在实践中窒碍难行。台湾的政治长期以来就深受美国影响,台湾各主要政党的领导人若得不到美国方面的支持,实际上很难成为台湾的“总统”,表面上的“2300万人民决定”,实际上仍不脱强权支配的格局。
第三,很多人忽略、或是忘记了,正是“台湾2300万人民共同决定”了台湾前途并非由“台湾2300万人民共同决定”,这看似吊诡的局面却是台湾政治的实际情况。众所周知,台湾现行的“宪政体制”即使几经修改,始终是“一中宪法”,主权始终及于中国大陆,“国家统一”始终也还是宪法赋予我们的任务,另一方面,同样众所周知的是,任何政治势力想要透过“修宪”、“制宪”修改、甚至翻转这个“宪政体制”,几乎是无法得到全民支持,完全是不可能的任务。
国民党两次以高举“九二共识”的旗帜获得大选的胜利,所谓的“九二共识”就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迄今为止,台湾官方所认定的“一个中国”,基本上是:“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在“主权及于整个中国”的情况下,范丽青说“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决定”就完全正确,也符合台湾透过民主选举所抉择的政治道路。
事实上,在“中华民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的现实情况与法理事实下,所谓的“台湾2300万人民共同决定”,就完全集中在“治权”层面上,也就是透过民主选举,选出执政者与民意代表来治理台澎金马地区,这也是国际上自决理论中“对内自决”、“内部自决”的层面。
至于“主权”的层面,至少在台湾2300万人还没决定进行“修宪”、“制宪”工程加以更张,国际格局也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范丽青那句“任何涉及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问题必须由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决定”始终是唯一的正解。
这是法理的现实、台湾的现实,更是国际的现实。
[ 责任编辑:朱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