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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民进党搞“双重标准”既不民主也不进步

2014年04月25日 15:22 来源:环球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旺报》25日文章,作者为国民党前发言人陈以信,全文摘编如下:

  禁止“双重标准”是追求程序正义的基本原则,维护程序正义则是实践民主原则的关键基础。然而近来民进党接连犯下“双重标准”错误,甚至还以维护“台湾民主”为名,这种“民主进步”法实在令人感到荒谬。

  近日核四争议再起,民进党提出“核四公投特别条例”,诉求现行“公投法”是“鸟笼公投”,反对二分之一绝对多数的公投生效门槛,希望降低门槛改采“简单多数”即可。姑且不论“简单多数”是否违反民主原则第一条的“多数决”原则,单是检视当初“公投法”立法立场,就可发现民进党明显采取双重标准。2003年制定“公投法”时,民进党所提“行政院”版本与其“立法院”党团所提版本,都采双二分之一门槛,立法结果也照该二版本通过,试问民进党当初怎么不说这是“鸟笼公投”、“不能公投的公投”呢?今日民进党就算改变立场,也该先向社会道歉并提出合理说明。

  其次在兴建核四立场上,民进党也是反反复覆。2000年10月民进党政府仓促宣布核四停建,但4个月内又宣布复工。2006年时任“行政院长”的苏贞昌还追加核四预算448亿,“副院长”蔡英文亲临核四工地要求“如期如实完工”,在野后却立场丕变,要求核四立即停建。其后虽然蔡英文提出解释,说当初复工是因为社会反核力量不足,但她这话正好证明民进党在核四议题上大搞政治算计,随社会力扭曲政党理念,核四存废之间全为一党选举私利考虑。

  面对两岸协议审查时,民进党立场更是前后不一。这次服贸争议中,民进党批评未经逐条审查是“黑箱作业”。但2002年《两岸关系条例》修法时,时任陆委会负责人蔡英文提出修法版本中,不涉及法律修改的两岸协议本由“行政院”核定即可生效,当时是国民党认为不妥,才提案交由“立法院”备查,她竟当场要求“必要时以机密方式处理”。后来蔡英文的解释是“时空背景”不同,但“时空背景”岂能合理化“双重标准”?不过就是换了位置换脑袋而已。

  尤其民进党面对程序正义时,向来只会检讨别人,从不反省自己。民进党指控国民党召委在混乱中将《服贸协议》送出内政委员会是“反民主”,但民进党长达9个月恶意杯葛审查难道就不是“反民主”?民进党“立委”们一开会就霸占主席台、瘫痪议事难道不是“反民主”?民进党以具体行动证明,他们要求“逐条审查”只是表面借口,真实用意在阻挡协议通过。然而这种以“程序”为名的“实质”杯葛,才真的是“打着民主反民主”。

  最后在“反服贸”公共论述中,民进党立场根本自相矛盾。去年6月《服贸协议》签署以来,民进党站在“贸易保护主义”立场,一直煽动将造成台湾产业严重损害,数百万劳工生计受影响,等于变相开放大陆移民来台。但后续通过的台湾与新加坡、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其中涉及服务贸易开放程度更高,台湾产业预料将受到更大影响,但民进党不仅全无反对,甚至还争相抢功。尤其在加入TPP与RCEP立场上,其实此二协定开放程度超高,一旦加入,也等于对大陆开放更多市场,但民进党对此未置一词,竟还一味鼓吹尽速加入。

  法律有个重要法理叫做“禁反言”,意思是说话不可出尔反尔,否则任何约定都会失去意义。但这原则对民进党来说根本不适用,不仅说过的话不算话,任何原则遇到中国大陆都可以转弯。显然所谓“民主”,只有民进党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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