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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济官员:若通过民间版监督条例 不会去谈判

2014年04月22日 14:28 来源:环球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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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经济部常务次长”卓士昭表示,若民间版“两岸监督条例”通过,他不会去谈判。 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立委”林郁方21日在台“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质询表示,民间版“两岸监督条例”草案规定,谈判代表未来对外类似协议时,若内容事后被“立委”解释成伤害主权,要被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他质询台“经济部政务次长”卓士昭,“若这样通过,要派你出去谈,去不去?”卓士昭坦承,“我想我不会去了”。

  台“工研院”知识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杜紫宸说,服贸争议导致经贸官员被肉搜,再加上民版条例的“上吊条款”,官员灰心,“只好叫帆、廷自己去谈”。

  据悉,民间版“两岸协定缔结条例草案”第8条规定,若公务人员未在向“立法院”提出缔结计划报告、或经“立法院”同意前就进行两岸协议协商,若涉及损害主权,将依“外患罪”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杜紫宸批这是“上吊条款”,强调两岸谈判已成“有功无赏、打破要赔”,经贸官员间已吹起寒蝉效应,许多位于谈判第一线的中阶官员纷纷考虑退休。台湾之前两岸协议养成的谈判班底,面临流失危机。

  杜紫宸说,日前因服贸谈判代表名单曝光,这些第一线官员许多遭人肉搜索,家人受骚扰,心理压力已相当大,民版条例将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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