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有台湾媒体指,台湾一家企业的董事长将发行存托凭证(TDR)的75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手续费退佣给圈购者,其中有525万元透过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捐给2010年台湾五大“直辖市市长”选举国民党高雄市长候选人黄昭顺当作竞选经费,事后王金平还要求县党部开立收据;不过国民党中央今(19)日表示,在经过查证后,并不知道有这笔经费的存在。
依台湾“政治献金法”规定,营利事业对同一政治团金的政治献金,1年不得超过300万元;对拟参选人的捐款,1年不得超过100万元,因此涉事企业董事长辗转捐赠给黄昭顺的525万元,都已超过捐给政党或个人的上限,明显违法。
时任国民党高雄县党部主委刘敬添,在首次被约谈时,宣称不知道有这笔捐款,但8个月后“调查局”再度约谈,刘改口说,王金平要他开出收据给涉事企业。
国民党文传会、行管会经过1天的清查,确认国民党向台湾监察机构申报的2010年竞选政治献金明细中,并没有这笔525万元捐款,不知道有这笔钱的存在,党内人士还说,国民党没有收这笔钱,自然就没有申报及开收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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