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见诸于报端的台湾特侦组全称是“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其前身为“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特侦组是为呼应反贪渎的社会诉求而设立,主要职能是对付“黑金政治”。
2013年9月6日,“检察总长”黄世铭召开记者会,公开特侦组监听到的王金平与柯建铭间的通话,认为有关说嫌疑。“法务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遭移送监察院,曾勇夫在压力下请辞,中国国民党撤销王金平党籍,引发所谓“九月政争”。
这场台湾政治风暴至今已延烧一月有余,民进党借机发起所谓“倒阁”,事件目前尚难预料平息之时。这场风暴本因特侦组在监听柯建铭关说假释案时发现王金平疑似“关说”而起,却在王金平表态“特侦组滥权监听”后,在民进党和媒体的操弄下,事件焦点逐渐转移,特侦组和黄世铭反“引火烧身”成众矢之的,被指为制造整个乱局的罪魁祸首。
在整个事件中,对黄世铭和特侦组的指责主要有两点:一是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黄世铭向马英九报告王金平关说案涉嫌泄密;二是非法监听,特侦组监听柯建铭、林秀涛为非法,特别是监听“立法院”总机更是践踏立法机构的尊严。
特侦组全称是“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其前身为“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特侦组是为呼应反贪渎的社会诉求而设立,主要职能是对付“黑金政治”。
特侦组是以2006年修正的“法院组织法”新增加的第63条之1作为法律依据设置的。根据该条规定,特侦组承办的案件有以下三种:涉及“总统”、“副总统”及“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五院“院长”,“行政院”各部会首长与上将阶级军职人员所犯的贪渎案件;在“总统”、“副总统”或“立法委员”选举时,选务机关、政党或候选人有涉嫌重大舞弊事件或妨害选举的案件;其他经“检察总长”指定交予侦办的特殊重大贪渎、经济犯罪、危害社会秩序案件。
根据相关规定,“立法委员”的待遇,比照部会首长的标准,“立法委员”不得受托对进行中的司法案件进行游说。柯建铭作为“立法委员”和民进党党团的大党鞭,身份特殊,特侦组进而对柯建铭关说假释案进行侦办,在监听柯建铭的电话时发现疑似不法进而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