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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提“倒阁”案 国民党再祭党纪全力封杀

2013年10月12日 08:54 来源:东南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中)昨天代表党团向“立法院长”王金平(右)递交连署书,对“行政院长”江宜桦提出不信任案。

  据台湾媒体报道,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昨对“行政院长”江宜桦提出不信任案,“立法院长”王金平宣布,本案依“宪法”规定72小时后处理,下周一召开“全院”委员会审查,下周二记名投票表决。民进党下周二将号召民众在“立法院”外“督军”,国民党团已决议封杀此案,违者建请党中央开除党籍。

  王金平表示,不信任案提出后,其他议案暂时冻结不处理。媒体询问若“倒阁”不成,“江揆”能否上台施政报告?王金平说,如果不信任案遭否决,理应如此,“再挡就没有理由了”。

  王金平说,这是“立法院”第三次处理“倒阁”案,也是本届第二次。“立院”下周一上午11点30分审查不信任案,将开放朝野“立委”发言,每人发言时间5分钟,预计届时将有至少五、六小时的“发言车轮战”,并于下周二上午9点记名投票。

  民进党团列举江宜桦“五大罪状”,包括参与政争、黑箱服贸协议、操弄核四“公投”、洪仲丘案调查消极、放任行政权滥权逮捕民众。

  民进党发言人王闵生说,下周二上午表决时,民进党将在“立法院”外的济南路同步举行活动,号召广大民众到场“督军”;活动预计进行3个小时,盼“立院”展现民意,对马英九、江宜桦做出裁判。

  台湾史上共有三次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第1次为1999年民进党、新党“立委”联合对当时“行政院长”萧万长提出不信任案,第二次则是民进党、台联党去年九月对时任“行政院长”陈冲提出不信任案,两次表决都未通过。

  相关规定增修条文,“立法院”得经全体“立委”三分之一以上连署,对“行政院长”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72小时后,应于48小时内记名投票表决。如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赞成,“行政院长”应于10天内提出辞职,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获通过,一年内不得对同一“行政院长”再提不信任案。

  “立法院”现有112席“立委”,至少需57席“立委”赞成,不信任案才能通过;目前国民党65席“立委”、民进党40席、亲民党2席、台联党3席、无盟1席、无党籍1席。台联党及亲民党已表示支持倒阁,但加上民进党,至少还要再拉12票,难度颇高。国民党团则一致决议全力封杀、一票都不能少,若有人在表决时跑票或无故缺席,将建请党中央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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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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