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金融监管部门2日和16家金控业者座谈时透露,台湾立法机构若通过两岸服贸协议,银行投资大陆限额将大松绑。其中,银行投资大陆限额回归“银行法”74条,以实收资本额40%为上限,同时大陆分行营运周转金也可免计入,单周转金部分,10家大陆分行就可多出新台币400多亿元。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金管部门负责人曾铭宗2日率金管部门官员与16家金控负责人座谈,会中极大部分都在讨论两岸投资上限及相关业务松绑。
据悉,不少金控业者争取扩大投资额度,希望由现行“两岸银行业务往来及投资许可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银行投资大陆总额不逾净值15%,建议回归到“银行法”规定,即银行所有台湾岛内外转投资总额不逾实收资本额40%,甚至盼望将资本额改为净值的40%。
台湾“银行局长”桂先农表示,未来立法机构若备查通过两岸服贸协议,现行“两岸银行往来办法”也会跟着公布松绑条文,其中投资大陆限额就会回归“银行法”,取消净值15%的限制,所有投资以不超过银行资本额的40%为限,同时大陆分行营运资金也可不计入转投资范围。
“银行局”统计,今年6月底,台湾岛内10家银行大陆分行营运资金共新台币418亿多元,即服贸协议生效后,银行就至少多400亿元以上额度可投资大陆,包括参股、设子行等;且所有转投资也回归资本额40%的限制,若以6月底所有公有银行资本额1.45兆元来看,银行转投资的总额度达新台币5800亿元。
至于是否再进一步修“银行法”,将资本额改为净值,曾铭宗表示,两岸开放应以风险控管为前题,且要循序渐进,目前仍在内部评估,尚未作出决议。
若以净值来看,公有银行整体净值2.46兆元,总投资上限会提高到9842亿元;但“银行局”认为,银行可用盈余转增资,也可以部分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