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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察院”不如关门的好?(台岛夜话)

2013年08月19日 08:44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监察院长”王建煊说:“‘监察院’若不能伸张正义,不如关门。”王建煊在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他身在“监察院”,很知道“监察院”的状况,自己又无力改革,只能把问题丢出来,让大家好好地谈。

  一般认为王“院长”说这话的近因是“监察院”弹劾基隆市长张通荣案未能通过,因而发出愤慨之语,也可能是他“爱之深责之切”,虽不满意,只能拍拍苍蝇,无力打老虎,有时候连个苍蝇也打不到,沮丧之余就口无遮拦地讲出这句“自废武功”的话来,吹皱一池春水。

  “监院关门说”引发了社会上的议论纷纷。王建煊素有“小钢炮”的绰号,率直敢言,为官清正,获得社会上的一致好评,有人称他为“王圣人”。他既然出山接掌“监察院”,当然有一番抱负,希望在任期内有所贡献。然而“监察院”是一个颇为奇特的机构,每位“监委”都在独立办案,所调查的案件,“院长”无权干涉。王建煊5年多来深有无力感。前任“监察院长”钱复,也有类似的无力感,感叹地说自己一生担任过七个公家机构的首长,在“监察院长”时期的成就感最低。

  诚实来讲,今天在台湾任何一个地方做问卷调查:“监察院”究竟是做什么的?保证有一大半受访者答不出来。它是一个很特殊奇怪的机构,全世界仅此一家,别无分号。它负责弹劾、纠正有行为不法的公务员。但是“监院”没有司法调查权、审判权,不能将受到弹劾的公务员诉诸以司法制裁。“监院”的调查结果,可以提供给司法单位做参考。被弹劾的公务员,在考核升迁等方面,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有人说“监察院”是一头无牙老虎。

  台湾有独立的司法体系,公务员与其他老百姓一样,自然要受到一般司法条例的管制,另外还设立了“廉政署”,专门查办官员的贪腐等。那么“监察院”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

  或许王“圣人”说得对,“监察院”不如关门的好!改革就是要大破大立。(作者曾任台湾美商美林证券公司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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