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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监察机构“内战” 台媒叹“监察招牌”被砸

2013年08月16日 11: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监察机构“内战”台媒叹“监察招牌”被砸

  台湾“监察院长”王建煊。联合报图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监察院长”王建煊炮口对内,批评自家“监委”(“监察委员”),而“监委”也不甘受辱,串连发出声明反呛。

  报道说,堂堂一个“宪政机关”,赤裸上演分崩离析的冲突剧目,在外界质疑“监察院”存废问题之时,“院长”与“监委”根本已经联手摧毁“监察院”招牌。

  台湾“监察院”对各机关行使审计权、弹劾权及纠举权的机构。“监委”办案,独立行使职权,不管是“院长”或外人皆不能干涉,但调查结果一旦公布,自然受社会公评。

  “监察院长”王建煊14日称,如果“监院”不能伸张公平正义,检讨现行检查制度,“监院”关了比较好。还称,27名“监委”中,至少有近一半是“酬庸”( 政治权力换取个人利益)。

  王建煊的言论引起多名“监委”反弹,8月15日,19名“监委”联合声明谴责王建煊“羞辱‘检察院’”。王建煊则回应“谢谢指教”。

  据《联合报》报道,“监院”长期被视为无牙“纸老虎”,举例说,15日“监院”通过一个纠正案,大动作纠正“教育部”及20个县市政府,理由是未能落实推动各项家庭教育活动,使各地家庭教育中心成效不彰,让社会问题日趋严重。此纠正案理由空泛,被纠正者也不痛不痒,难怪“监院”被人看轻,也是刚好而已。

  报道说,“监察院”对外纠正、弹劾时疲软无力,无法真正落实监察权,也不符合人民期待,固然值得检讨,但身为“监委”之首的“监察院长”也需负起责任、改革体制,怎可胡乱放火、转身就跑?以区区一句“无力改革”,就想佯装无辜、置身事外。

  王建煊上任五年以来,与“监委”不合是众所皆知之事。但既然身为“院长”,就应处事圆融,发挥领导能力,并调解内部纠纷,才能真正成就大事。就算王想讲“良心话”,也不应在“院长”位置上放话,否则仅是徒然引爆内斗戏码。

  报道说,可笑的是,“监委”们竟也“配合演出”,将积怨已久的怒气一口气全盘托出。这场“院长与监委的战争”本属个人恩怨层次,现在却升高为公然对立,更已“外部化”为“宪政”争议,让外界看尽笑话。

  报道说,“监察”院贵为“五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之一,也非毫无功能,如“江国庆案”(一起知名的冤案),当初即由本届“监委”公布调查结果,促其平反;人民对抗行政部门时,也常向“监院”陈情,盼其伸张正义。“监院”若不停止内斗,思考体制改革,恐怕要从“正义宝剑”沦落为“发炎盲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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