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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总统特使今将赴台向被害渔民家属公开道歉

2013年08月08日 07:2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8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渔民洪石成遭菲律宾公务船射杀事件,洪家坚持须菲国政府或总统公开道歉,经过双方委任律师多次磋商后终于达成共识,菲国特使8日将带着有总统阿奎罗三世署名的道歉函赴屏东县小琉球,向家属及台湾民众公开道歉;洪家并依相关规定请求5项赔偿。

  菲律宾“驻台代表处(MECO)”理事主席培瑞兹证实,他将于今天再度以菲律宾总统特使(emissary)身份赴台,首先会前往屏东小琉球探视洪家,下午3点在小琉球乡公所公开宣读道歉函。

  台当局“法务部次长”陈明堂表示,菲国调查报告建议以“杀人罪”起诉8名涉案人员,与台湾方面认定的8人涉案完全相同。尽管台湾方面认为应以“加重杀人罪”起诉,但考量菲国杀人罪最轻刑度是12年,已高于台湾最轻刑度10年的杀人罪,故尊重菲方司法权。

  菲杀人罪 最高判20年

  菲方是依该国刑法的一般杀人罪起诉涉案的官兵,而不是以加重杀人罪(Murder)起诉;由于菲国废除死刑,Murder可判处20年到40年有期徒刑;Homicide刑度则为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了解,台湾与菲律宾针对广大兴案的侦查结果,较大的不同是双方就犯罪地点存有认知差距,屏东地检署依据渔船的航迹图,认为发生地在台湾管辖海域内,但菲律宾认为属于菲方经济海域。

  案发地点 认知有差距

  据指出,由于菲方对道歉方式及用辞、赔偿细节有意见,台湾与菲律宾7日傍晚仍在协商,但培瑞兹等8日赴台行程不变。石定强调本案最后由菲国总统亲自核定,过程也充分表达菲政府惩凶决心。

  据了解,1个多月来,菲律宾“驻台办事处(MECO)”不断透过在台委任律师与洪家接触,表达愿意道歉及赔偿。

  洪家委任律师陈峰富表示,洪家提出道歉、赔偿、惩凶等4项要求,其中道歉要明确用“apology”,不能用“sorry”或“regret”。他透露,菲国道歉函写得“很有诚意”,道歉对象包括洪家及台湾民众,而且署名正是菲国总统。

  他坦言今日道歉仪式很关键,因为这一场道歉会,除了要还给洪家公道,也希望能弥补台湾与菲律宾的关系。

  洪家大姐洪慈綪7日说,中、英文两种道歉函版本她都看过,“我接受菲国道歉,我说过了,只要能代表菲国政府或总统公开道歉就接受”。她还要外界给台当局外事部门和法务部门“赞美一下”。

  凶手起诉 洪家已满足

  至于菲调查局赶在道歉前1天公布调查报告,却坚称开枪是非蓄意,与报告内容相违。对此,洪慈綪说,“他们还要这样继续自欺欺人,我也管不着”,虽然不认同,但所有凶手均被以杀人罪起诉,对洪家来说就已足够。(中国台湾网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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