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因贪污弊案退出民进党的陈水扁重新申请入党。对此,前绿营“立委”林浊水27日强调,民进党廉政会在2008年时,已对陈水扁做出“视同除名”处分,所以现在党中央在讨论陈水扁入党前,若不尽速依当年结论“补除名”,就应当申请仲裁推翻当年的决议,否则就是无视党章规定与社会清议。
民进党中常会上周决议通过,由于目前陈水扁的党籍注记是标明“退党”,依规定可申请再入党。因此,日前陈水扁已委托民进党“立院”党团总召柯建铭,代为提出再入党申请,但由于目前仍欠缺切结书等文件,预计最快28日才会补件。
但林浊水表示,当年陈水扁虽然主动退党,但党廉政会仍决议,“未来一审判决有罪时,中央党部应以等同除名方式处理后续事宜”。
他强调,既然廉政会曾做出这样的决议,那么,民进党在确认陈水扁能否入党前,若不接受这项裁决,那就应该向仲裁会对当年的决议申请仲裁;否则,就应当依规定完成“补登记除名”的作业,并承认错误。
林浊水直言,这些问题若不解决,未来一旦地方党部通过陈水扁的入党申请,并将案子送至党中央的再入党审查小组时,“民进党是不是阿扁党就掩盖不住了”。
对此,民进党发言人林俊宪回应,陈水扁一审判决确定后,廉政会就对外表示,确实曾“建议”党中央陈水扁若一审有罪等同除名,但陈水扁已先主动退党,所以廉政会不会再讨论此案。换言之,陈水扁并没有被除名,五年内不得入党的问题,依规定现在已可重新申请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