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10时,在北纬20度,东经123度,鹅銮鼻东南东164海里处,中国与菲律宾的重叠海域,台湾“广大兴28号”渔船突遭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船只开枪射击,造成一名船员不幸中枪身亡。尽管菲律宾在台湾要求的最后通牒时间内,做出所谓的“道歉”,但是其道歉声明罔顾事实,缺乏诚意。
近日,台湾组织事件调查小组赴菲调查,但是无功而返。菲方撕毁承诺,拒绝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如何理解菲律宾在此事件中的“蛮横”呢?开枪射杀手无寸铁的渔民,其到底违反了哪些国际法原则?带着这些疑问,我们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楠来。
刘楠来: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6年当选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2009年5月,刘楠来由我国政府指定担任设在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
重叠海域横菲反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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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这次菲律宾射杀我台湾渔民,发生在“重叠经济海域”,国际法是怎么界定这样的海域的?在这样的海域难道就不能捕鱼吗?
刘楠来:这次菲律宾的肇事地点距台湾鹅銮鼻东南方164海里,距菲律宾60海里,属于交叉管辖捕鱼区,属于尚未划界的区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规定,如果两个专属经济区重叠时,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划界。
在国际上,管辖海域重叠是常有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两个国家或地区谈判划界,要划界并明确各方管辖的范围到底在什么样的地方。如此,才能避免因为一方捕鱼之类的作业活动而发生争端。
但是,在这片所谓的“重叠经济海域”还没有划界之前,对于每一个有权利管辖的国家或地区来说,都可以说是他们的管辖海域,因此,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渔民都可以去捕鱼。如果双方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争端,那双方去协商加以解决就可以了。所以菲律宾这次的做法,是违反国际法的,是完全没有法理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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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据报道,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在开枪射杀台湾渔民之前,并无任何告知、警告,是突然开火,打死一名渔民后,仍然穷追不舍继续射击,国际法上怎么定性和理解这种做法?
刘楠来: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渔民进入了另外一个国家或地区管辖的海域捕鱼,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现了外国船只进入,你是可以去检查的,甚至包括登船去检查。如果说,这些进入的外国船只确实违反了你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这个沿海国是可以加以驱赶、监视,甚至驱逐出境的,最严重的情况下,还可以扣船、逮捕,但是,绝对不能开火。
因为对方仅仅是普通的百姓,是手无寸铁的渔民。在没有告知、警告的情况下,更是不能开火的。捕鱼的船只,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并不会造成很大的危害。开火完全是过当的,是不应该做的。所以,就算是这次台湾渔民进入的是菲律宾管辖的自主经济区,开火杀人也是不当的。
更何况,这次台湾渔民进入的海域还是台湾和菲律宾共管的海域,所以,菲律宾方面的行为,无论从哪个角度考虑,都完全是无理的、失当的、违法的。
调查取证难菲无理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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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菲律宾并不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并且把台渔民的正常作业定为“越界捕鱼”,并声称开枪是为了打击非法捕鱼的“坏人”,是“非蓄意”射杀,甚至说是受台渔船冲撞为了“自卫”才开枪,怎么理解这样的说法?
刘楠来:这次台湾渔民因为是在重叠海域捕鱼,在其管辖的海域里捕鱼,对其他国家是不构成危害的。所以,菲律宾的做法本身是毫无根据可言的。另外,刚才也说了,即使渔民到了你管辖的海域捕鱼,你也不能贸然开火,可以采取一定的行政措施,但是绝对不能开火杀人。
所谓的“自卫”,是说你开枪打的人使用了武力了,在这种情况下,你再使用武力,才可以称之为“自卫”。台湾的渔民根本就是手无寸铁之人,也不可能对他们进行武力开火,所以,所谓的自卫是毫无根据的。
另外,尽管这次菲律宾官方宣称台湾渔船先进行撞击,但实际上,鉴识人员检视遭遇枪击的“广大兴28号”船身,并未发现任何碰撞的痕迹。所以菲律宾的说法,完全是胡搅蛮缠。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菲律宾所谓的道歉,确实如台湾所认为的那样,是非常不诚恳的。虽然在国际法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什么才是“诚恳”的道歉,但是最起码不能罔顾事实,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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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我们看到,这次台湾方面派出了调查组,要求与菲律宾方面共同调查,但无功而返。在这样的事件中,我们应该怎么开展调查工作呢?
刘楠来:如何开展调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涉及到对于事件如何定性的问题。台湾方面要求去菲律宾进行调查,应该说这种要求是合理的。当然,调查应该和菲律宾方面进行协商做出共同的安排。因为调查毕竟是要到菲律宾国土上进行的,那调查活动就必须得到菲律宾方面的同意。如果菲律宾方面不同意,那你想调查其实也是很困难的。最好事先双方要做好安排,或者允许台湾方面组织调查,或者共同调查。但是,现在情况还不是这样,现在,原本共同调查的愿望也落空了。
这样就会造成对于具体的事实,各说各话的现象。而对于菲律宾单方面做出的调查,台湾是不会承认的。
比如,在这次事件上,对于菲律宾所谓的“非蓄意”,台湾方面就感到非常愤怒,认为其没有依据。根据台湾的说法,那不是“非蓄意”,如果公务船用这种武器去扫射没有武装、也没有挑衅的渔船,那已经不是执行公务了,那是“冷血的谋杀”。
依法行制裁协商免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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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台湾现在已经对菲律宾启动了制裁措施,制裁是分时段分次数进行的,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制裁措施,对于如何寻求赔偿,以及如何制裁,可有什么国际法依据?
刘楠来:在国际法上,一个国家的行为如果它违反了国际法原则,受害方是可以要求它道歉和赔偿的。被害一方是有权这么做的。
但是,当被害方所要求的道歉和赔偿的要求,没有及时得到满足,这样,受害方就可以采取一些制裁措施。当然至于采取什么样的制裁,以及在什么阶段采取什么制裁措施,这个完全取决于受害方自己去考虑。国际法上是完全允许的,在国际法上并没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这次台湾渔民被害的事件,在国际法的争端中,属于民事赔偿的问题。被害人家属也可以向菲律宾提出赔偿的要求。
菲律宾政府也可以从中加以协助,督促菲律宾涉事的有关方面进行赔偿、道歉,这都是可以这么做的。个人可以告国家,他既可以到菲律宾去告,也可以在台湾提出诉讼。
不过,现在看来,这次事件,主要还是通过协商解决。还没有听到被害人自己出来提出赔偿的要求。
在我看来,解决这次争端,还是就事论事的来解决的好,是什么案子就怎么处理,不宜复杂化。
文/记者曾炜林涛
昨天,台湾地区有关人士在新闻发布会上拿着照片展示在遇袭渔船上发现的一颗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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