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台湾频道  >   时政  >   正文

菲射杀台湾渔民案不能不了了之

2013年05月11日 07:53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       转发 打印

  菲律宾公务船日前射杀台湾渔民案令人震惊,性质极为恶劣。

  第一,野蛮使用暴力。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船只不分青红皂白对台湾渔船射击。当事台湾渔船“广大兴28号”是一艘小船,一名船员中弹死亡后,菲律宾公务船仍继续追赶、扫射台湾渔船,致使船上设备严重损毁,失去动力。这是一种野蛮行为,纯属过度使用暴力来对付手无寸铁的台湾渔民。

  第二,事后多方狡辩。

  菲律宾执法部门先是相继否认与事件有染,然后由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出面承认向台湾渔船开火,但辩称菲方系“向渔船器械开火,目的是迫使船只无法继续作业”,并坚称 “如果有人员死亡,我们表示同情,但不会因此道歉。”菲方显然想用这种辩解来逃脱对这一严重事件的责任。

  第三,强行宣示管辖。

  事发地点在台湾屏东县鹅銮鼻东南方约170海里处,属台湾与菲律宾渔业重叠海域。但菲方声称事发地点位于“菲律宾水域”, 菲方海岸警卫队开火逼停“非法渔船”是“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尚未明确划界、存在管辖争议的海域,菲方企图依靠致命武力宣示对有关海域拥有管辖权。

  菲律宾执法部门如此肆无忌惮地对台湾渔民动粗,哪来的底气?

  按照台湾主管部门的说法,渔船当时处于台湾的“暂定执法线”以内,并未越界作业。退一步讲,即便是台湾渔船“越界”进入不存在争议、明确由菲方管辖的海域,菲方公务船也不能随意向渔民开枪,只能采取最低限度行动阻止“侵权”行为。更何况这次事件明显是发生在双方传统渔业重叠海域。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