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婚姻状况60年巨变:从组织安排到网络速配

时间:2009-08-18 13:39   来源:中国青年报

  8月初,苏敏在网上订做的婚纱寄到了。大小正合适,蓬松的裙子正好掩住怀胎5月的肚子,她满心欢喜。苏妈妈却笑得有几分尴尬。喜的是29岁的女儿终于不是“剩女”了。尴尬的是女儿挺着大肚子办婚礼——这要放在她那个年代,永世不得抬头啊。苏敏笑眯眯地安抚道:“奉子成婚又怎了?以前要浸猪笼,现在叫‘ 双喜临门’,时代不同啦!”

  每个年代的婚恋都打上了各自的时代烙印。从包办婚姻到自主婚嫁,从组织安排到网络速配,从工农兵吃香到商贾受捧……新中国成立60年来历经风雨,中国人的婚姻状况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95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北京颁布。这是新中国的首部国家大法,宣布废除包办强迫,实行婚姻自由,建立一夫一妻的新婚姻制度,彻底颠覆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婚姻。

  这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解放运动。长期以来,婚姻对中国人而言承载着“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重任,包办、童养媳、一夫多妻等等都因此长期合理存在。如今传统伦理突然成了封建思想余孽,新婚姻法带来的冲击和震撼是巨大的。

  国家开展了为期3年的婚姻法贯彻运动,依靠由上而下的力量,个人权利意识开始在婚姻关系中觉醒。

  “这一回我可要自己找婆家呀……”拒绝包办、大胆追求婚姻自主的《刘巧儿》唱出了人们对新婚姻的向往。身为中国新女性典范的刘巧儿还唱出了姐妹们的择偶心声——劳模,“争一对模范夫妻立业成家”是当年老百姓至高的婚姻理想。

  虽是为爱抗争,但刘巧儿所代表的新婚姻观里,解放和进步是最鲜明的色彩,其重要性远远超过了爱情。而婚姻一旦被赋予了多重政治含义,很多时候并不能完全自主。

  组织安排曾是盛行的婚恋方式,比如给风华正茂的女青年安排历经沧桑的革命英雄。这种安排,爱情明显被忽略了,“先结婚后恋爱”——组织为你安排了最好的生活方式。

  离婚一度被视为妇女解放的象征。但由于新婚姻法引发的全国离婚潮,到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离婚案件开始强调“正当理由”,解除婚姻关系变得非常困难。

  然而不管怎样,追求婚恋自由的婚姻观已经深入人心,并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

  自由、平等的新婚姻正欲一路前行时,浩浩荡荡的“文革”却拉开了序幕。

  在政治挂帅的年代里,信仰和阶级成分成为婚姻的主导力量。这个时代的婚姻标签赫然写着“革命”二字,聚和散都是为了“革命”。

  相识是“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结婚是为了更好地“斗私批修”、积极参加阶级斗争。经组织批准后,新人们可以去拍流行的结婚照了。手握红宝书,心向红太阳,一脸浩然正气,是当时最标准的结婚照。再领一张写满语录的结婚证,办一场向毛主席鞠躬宣誓的婚礼,一对革命夫妻终于建立起一个革命家庭。

  离婚也是因为“革命”。这个年代的离婚案,基本上无关性格感情,只关乎阶级成分。一句“划清界限”、“反戈一击”,使无数恩爱夫妻劳燕分飞。

  因为阶级立场据说可以通过血统继承,所以这样的场面是极其常见的:介绍人在约男女双方见面之前,要先领双方父母到派出所去查户口卡片,以凿实各自的家庭成分。

  乱世不谈爱情。即便是真心相爱,也要藏着掖着,因为爱情属于被批判的“小资产阶级情调”。红配红,黑找黑,也不乏主动或被动攀高枝的。在人性扭曲、价值观混乱的年代,婚姻的功能更多偏向了生存和稳定。

  这个时期的择偶排行榜上,根正苗红的军人高居榜首。

  只有当整个社会拨乱反正回到正轨时,婚姻才慢慢恢复它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文革”结束后,政治因素在婚姻中的绝对强势迅速退减,情感、人品、学识等传统因素开始重占上风。

  法制重建适时为个人意愿表达提供了最好的保障。1980年,实施了30年的《婚姻法》进行了首次修改。重大修改之一,是将“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条件。

  “遇罗锦离婚案”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的。“思想反动分子”遇罗锦因生存压力结婚,平反后以“没有感情”提出离婚。是追求幸福还是忘恩负义?“遇罗锦离婚案”引发全社会大讨论。党报批判她不检点,内参称其堕落,审判一波三折,但遇罗锦最终还是离婚了。个人意愿战胜了一切。

编辑: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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