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报道了河北兴隆县一男子在被拘留期间死于法院禁闭室一事。昨日,兴隆县官方发表声明称,死者因酒后引发冠心病猝死,并否认死者遭殴打致死说法。
兴隆县官方介绍,7月9日下午,付国华饮酒后,在兴隆县法院调解其嫂子(原告陆某)与哥哥(被告付某)离婚案时扰乱法庭秩序,被法院司法拘留。付国华在被带到羁押室门口时,突然晕厥,抢救无效死亡。
承德市公安局2名法医专家提供的检验结果显示,付国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6mg/ml,属于醉酒。河北省9位法医专家8月11日做出鉴定结论:付国华饮酒后,情绪激动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死亡。
昨日,付国华案的代理律师说,鉴定中没有解释为何情绪激动,也没解释死者身上的伤。他决定向鉴定部门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记者崔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