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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25年募集捐款上百亿 平均每天资助500多孩子

2014年12月22日 11:00:00 来源:央广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青基会原秘书长徐永光:“希望工程”公益金曾经违规运作

  徐永光,中国南都公益基金会秘书长,原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

  在中国公益届,徐永光被很多人称为“前辈”,因为“希望工程”。

  25年前,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希望工程”,建立希望工程基金,徐永光和他的同事们成了最早为“希望工程”工作的人。

  从起步艰难到“希望工程”的成长,徐永光感慨良多,而关于公益金的运作,他备受媒体质疑,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他说了其中的“两难”。

  首先,徐永光说,“零成本”对公益是不合理的:“当时公益环境最大的问题就是作为法律规定和法规的一些规定它不太合理,最主要的是零成本,就是说规定捐款必须百分之百全部要用于公益项目,那么工作人员的工资、机构管理的钱明确规定只能来自于捐款的利息和投资的收入,就是你的收益只能从这个里面拿,就是捐款的那个钱一分钱不能动。”

  在这样的情况下,捐款收支的时间差造就了资金运作的可能性,徐永光:“做投资活动风险,有赚的,有赔的。尤其是赚还滞后,赔马上就发生了。我们去年青基会还挣了一两个亿,去年是大丰收,把一堆股票卖掉了。因为这些东西到后年才丰收,虽然结果是投入一个亿多一点,回来三个多亿,很好了,这个在中国经济环境不好的情况下是很好的。但是媒体指责我,有赔本的,有亏的这个被抓住了。”

  媒体质疑青基会在希望工程公益金的使用上“违规”,徐永光对此这样解释:“什么叫违规呢?人民银行规定,基金会的资金要委托给信托机构、金融机构管理,就是说你要投资增值,要交给他们。这个我们没有做,凡是交给信托机构的全砸掉,没有一个不砸掉的,全砸掉,可以说百分之百砸掉。就是九十年代那时候,信托公司大概百分之九十几都撤销了,剩下的也是亏的。那我们坚持给信托机构,这叫违规。所以媒体采访我,我说我要是不违规,将死无葬身之地。违规,我把钱发到我自己手里,最后我是两倍的回报。如果是我按照它的规定执行,把钱交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天天围着我,我交给他们,颗粒无收。最后,青基会还发生过有一笔钱,就是一个基金,有一个企业家捐了一笔基金在青基会运作,做一个很好的项目。那么这笔钱,他自己指定说给一个信托公司,那还是两千年之后,给一个信托公司,好,这笔钱到现在就回不来,就是这一笔,而且是捐款人要求,把这笔钱交给信托公司,完了。你想一想,当年我要是有一个亿交给信托公司最后回不来,那就是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从当时的法律环境来看,包括人们的一种观念,都是给公益机构的发展带来很大的压力和风险,风险非常大。那么我一直讲,我说我这个人就是在天堂和地狱之间走钢丝,就是走纲丝的,搞不好就摔下来,冒着很大的风险。”

  “大眼睛”苏明娟:希望工程受益者应该反哺希望工程

  不久前,在北京参加希望工程25周年纪念大会上,当年希望工程的受助的孩子们提出了一个倡议——"希望之星联盟"。

  “大眼睛”苏明娟介绍,“希望之星联盟”号召所有希望工程的受助生们,在参加工作之后,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每人一天捐一块钱。这样,一年365天就是365块钱,然后一个人捐助365元,许多人就是N个365元。大家汇在一起爱心力量将被反哺到希望工程,然后反哺到其他有需要帮助的孩子身上。而这一行动的意义就在于让当年希望工程的受助生能够回馈社会了,把爱心工程的接力棒一代一代的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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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俊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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