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公安部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
新华网北京10月27日电 10月27日,公安部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张涛介绍了当前发票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假发票制造地区和职业犯罪团伙成员相对集中。近年来,大型假发票制造窝点主要集中在河南周口、安徽阜阳、浙江温州和广东广州等重点地区。从犯罪团伙成员的组成看,目前,发票犯罪高危人群的流出地也日益集中。2009年以来,来自浙江台州、安徽阜阳、湖南娄底、广东饶平、江苏连云港和河南周口等重点地区的犯罪嫌疑人已占到公安机关全部抓获人员的34%。各大中城市的假发票“销售市场”,也基本上被一个或数个来自上述地区的职业犯罪团伙瓜分和控制。
(二)新型犯罪手法不断变换升级。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当前犯罪分子倒卖假发票的方式逐渐从街面兜售,转向互联网、手机等网络化、信息化方式。同时,利用虚假身份成立“开票公司”,从税务机关骗购正规发票后非法出售的案件也在不断增多。2009年,各地公安、税务机关缴获的发票中,正规发票已占到15%左右。犯罪分子通过收取一定比例的“开票费”,大肆开具与实际金额、品名不符的发票,数月内开票金额即达上千万元。
(三)部分行业使用假发票问题十分突出。从缴获假发票的种类看,餐饮服务、商业零售行业由于营业网点多、交易频繁,使用假发票的数量也最多,2009年,各地公安机关缴获的这类假发票已占缴获总量的51%。从发票开具金额看,建筑安装、交通运输行业的假发票开具金额巨大,造成的税款流失也最为严重。特别是近年来,在铁路、高速公路、桥梁等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中,不法承建单位大量购买使用假发票,为偷逃税款、非法转包、侵占挪用、贪污贿赂等违法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如,2009年查处的青海西(宁)格(尔木)复线专案中,8家承建单位共使用假发票1154份,合计金额1.2亿元,逃避缴纳税款达上百万元。
(四)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问题不容忽视。当前,部分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基建施工、招标采购或劳务咨询等活动中,利用假发票进行报销变现、滥发奖金甚至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犯罪的情形时有发生。如,2009年查处的河南某市“1·12”出售假发票案件中,犯罪团伙累计出售假发票8000份,实际开票金额16亿元。其中,出售给事业单位的有1088份,行政单位有360份,分别占涉案发票总量的13.6%和4.5%。大量假发票流入行政、事业单位,给国家财政管理带来严重危害。
张涛介说,下一步,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坚持“端窝点、打团伙、摧网络”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对制假窝点和职业犯罪团伙的打击力度,力争破获一批重特大案件,保持对发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同时,公安部还将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购买使用假发票的企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整顿假发票的“买方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