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8月31日电(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张晓晶)在今年山东的高校录取工作中,第一次有高分考生因“综合素质评价低”而被退档,同时也有刚上投档线的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高”被录取。
“高分退档”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有人认为,这样做是高招制度改革的探索;但更多的人担心,这样做人为的因素太大,容易被少数人操控。
何谓“综合素质评价”?
临沂师范学院是山东一所省属院校,作为今年两所试点院校之一,在刚刚结束的高考招生中,报考该校中文系的考生中有12人因为“综合素质评价低”而又不服从志愿调剂被退档,同时也有刚上投档线的考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高”被录取。
这12名考生的遭遇把“综合素质评价”这个字眼重新推进了人们的视野。其实,早在2007年,山东省就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录取过程,当年山东把“综合素质评价低”列为高考录取29条退档理由之一,但由于缺乏具体操作标准,这项政策一直停留在政策层面。
今年,山东选择临沂师范学院、山东政法学院两所本科高校的4个专业开展试点。省招考部门按照1∶1.2的比例投档,在此比例范围内,试点高校专家录取组通过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等内容,提出录取建议。
临沂师范学院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谢亚非介绍说,以前招生部门也按1∶1.2比例投档,但学校都是按高考成绩取前100名,任何学校都不敢越过排名靠前的考生而录取后面的,这个120%的取档自主权对学校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今年按照新的试点政策,学校制定了新的评价标准,除了高考成绩外,学校还参照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修读素质教育模块的成绩、以及班主任或学校对考生作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
在录取过程中,教授专家组通过比对发现,有的学生高考总成绩比较高,单纯按高考成绩排,在前20名;但是按照综合素质成绩排,在100名之后。根据新的试点政策,学校将这部分考生作志愿调剂处理,其中有12名考生因不服从志愿调剂而被退档。
谢亚非说,为了保证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杜绝人为因素存在,专家组成员只有建议权,最终录取与否还要经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录取依据设定有学校主观性,但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个人的主观因素都无法渗入。因为这个录取体系仍然是数字化的,是几种成绩加在一起形成一个最终录取成绩,是定量而非定性的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如何量化?
导致这12名考生命运发生变化的“综合素质评价”并不是一个新名词。2004年,山东作为全国四个首批试点省份之一,率先开始进行高中新课程改革,三年后的高考中,首次把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依据。
山东省教育厅厅长齐涛解释说,高中新课改开设了通用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综合实践类课程,这些课程的学习成果很难用分数来表达。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为了体现学生在高中期间这些实践类课程的学习成果。
但是在2007年之后的两年间,这份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并未起到实质性作用,高校还是沿用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做法,以分数论高下、定取舍。
谢亚非说,尽管今年学校只在数学、中文两个专业进行了改革试点,但这是高招录取方式的一项带有方向性的探索。“改变原来单纯机械地按高分到低分来录取的方式,在尊重高考成绩的前提下,让教授专家组根据学生综合指标录取学生,有利于学校选拔专业成绩好、素质全面的大学生,也有利于学生对本专业的学习。”他说。
而另一试点院校——山东政法学院分管招生的副院长张卫华则表示,尽管学校没有发生因综合素质评价低而退档的事情,但学生的排序确实发生了变化。以往录取的个别高分学生,进了大学门,发现不适合相应专业学习,对大学的人才培养造成一定困难和浪费。今年第一次吸收专家参与到录取工作中来,考查学生分数之外的综合素质,对于提高专业人才培养的命中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说,综合素质评价是对高中生除学科学业成绩之外的过程性发展成果进行全面评价,目的就是打破单纯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学生的办法,促使高中学校更加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发展。
人们担心会造成新的不公平
高考中的“唯分数”原则在程序和形式上是公平的,但对于特长各异的人才却是另一种不公平,也助长了中学以分数为准绳的应试之风。正是看到了这种弊端,近年来学生分数之外的素质逐渐被纳入高考录取视野之中。今年,我国有11个省份实行了高中新课改以后的高考。新课改对高考提出的要求,就是要砍掉“独木桥”,建设“立交桥”,但如何公正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也是一个难题。
据记者调查,已实行新课改的省份都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考实现了“软挂钩”,即在现有录取模式的基础上,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电子档案的形式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但大多数新课改省份综合素质评价还处于空转状态,并未与高招实现硬挂钩。
济南一位高二学生的家长举例说,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主要由高中班主任或学校作出文字性评价,评价主观性太强,在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能否保证学校对所有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素质评价?
还有的家长表示说,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市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以及各种竞赛获奖证书,都可以作为标志性成果,而一些有权力有关系的家长,总能让自己的孩子获得这些“资历”,这对大多数学生来说是更大的不公平。
事实表明,此类担心并非多余。山东试点高校在阅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时,就发现了部分报告随意性强、缺项漏项等问题。“有的高中学校所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明显缺乏严肃性,如有的学生某些评价项目六学期全A,有的六学期全B,有些学生报告里拼凑虚假的痕迹明显存在。”山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招考人员说。
一些网友指出,山东高招试点的做法令人担忧。专家组没有对考生进行面试,只是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评价信息的指标是否足以反映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将一个人的综合素质进行量化显然有不确定性,这样做会不会成为应试教育的变种?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民族中学副校长宋文新说:“山东此次试点幅度不大,是让我们重新审视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这一问题。这也许只是教育改革的一次尝试,能否取得进展有待于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