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台湾政局发生了哪些重大变化?又有哪些事对岛内政治、经济民生产生了深刻影响呢?2010年12月底,由东南卫视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福建省社会科学院现代台湾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台港澳研究所,以及中国台湾网、腾讯网共同推出“2010台湾十大焦点”评选活动,根据3万多名网友票选的结果并结合专家的意见,“2010台湾十大焦点”于2011年1月9日揭晓,在当晚22:00东南卫视播出的《海峡论坛》特别节目中,两岸专家对此十大焦点进行一一点评。
“2010台湾十大焦点”分别是:
一、两岸签署ECFA 大陆活水助台湾经济发展
2010年6月28日到30日,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在重庆举行。双方签署了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以及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而在台湾内部,台立法机构围绕审核程序及内容,蓝绿双方多次爆发冲突,几度加开会期。8月17日,台立法机构临时会通过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及附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附件早期收获清单中两岸互相开放货品贸易有806项,其中大陆对台湾开放539项,惠及农业、石化、机械、纺织等多个行业。
二、台湾“五都”选举维持“北蓝南绿”局面连胜文选前之夜遭枪击
台湾“五都”“三合一”,即市长、市议员及里长选举11月27日举行。此次选举所涉五个城市,在台湾地区的政治经济地位非常重要,因而备受关注。选举结果,国民党拿下台北、新北和大台中三席,民进党则拿下大台南和大高雄,台湾继续维持“北蓝南绿”局面。选前之夜,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长子连胜文,在台北县议员陈鸿源的造势场合遭枪击,子弹贯穿颜面颅骨,紧急送医治疗,所幸无生命危险,但现场一名民众遭波及身亡。涉案的男子则被当场逮捕。绿营指称枪击事件影响“五都”选举结果,蓝营则表示对枪击事件没有进行政治操作。
三、陈水扁夫妇因龙潭购地案及陈敏熏买官案三审定谳入监服刑
2010年11月11日,台“最高法院”对陈水扁夫妇龙潭购地案及陈敏熏买官案三审宣判,龙潭购地案中,陈水扁夫妇分别被判刑11年,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款部分两人各被判刑8年。12月13日,台高等法院裁定,陈水扁应合并执行17年半,并科罚金1.54亿元新台币。吴淑珍跟陈水扁刑度相同。该终审判决为陈水扁夫妇受控的这两宗案件画上了句号。12月2日下午,陈水扁正式由台北看守所,移往台北监狱服刑,成为首位服刑的台湾地区前最高领导人。入狱后,陈水扁的名字被编号1020替代。而随着“最高法院”着手其他案件,陈水扁夫妇的刑期可能会更长。
四、民进党主席改选蔡英文获连任
2010年5月23日,民进党改选党主席,寻求连任的蔡英文获得压倒性支持,得到78192票,得票率90.29%,顺利当选第十三届民进党主席。其对手尤清只得到8416票。随后,成功连任的蔡英文宣布参选升格后的新北市市长。在11月27日的台湾“五都”选举中,首次参加岛内选举的蔡英文最后仅以十万票之差,败给了国民党籍参选人朱立伦。
五、台中黑道遭枪杀案震撼台湾社会
2010年5月28日,台中角头翁奇楠遭枪杀身亡。事后爆出案发现场有4名台中高阶警察,却对案件知情不报。案发第11天,台中市警局公布关键监视器画面,却牵扯出7天之内,有9名台中市高阶警官,进出枪案现场的黑道招待所,除了泡茶聊天、打撞球,甚至打麻将,引发民众质疑台中市警局“黑白挂勾”。台中市长胡志强因此一度民调下跌。
六、台司法界爆出司法官集体受贿案
2010年7月13日,台特侦组及台北地检署执行“正己项目”时,陆续查出司法官集体受贿案。四位当事人台湾“高院”法官李春地、蔡光治、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邱茂荣以及台“高院”庭长陈荣和遭收押。此案引发台司法系统大地震。7月15日,被指涉案,却未在第一波约谈名单中的台“高院”审判长林明俊请辞。台“司法院长”赖英照及副手谢在全相继请辞。10月8日,台湾立法机构通过由马英九提名的赖浩敏任台“司法院院长”、苏永钦为“司法院副院长”。
七、台法务部门负责人王清峰因死刑存废争议请辞
2010年3月9日,台法务部门负责人王清峰在媒体上撰文支持废除死刑,甚至表示丢官也不在乎。文章发表后,在岛内引发争议。3月11日,王清峰闪电请辞,马英九和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吴敦义随即批准了她的辞呈。3月19日,台行政机构宣布,由台“最高检察署”主任检察官曾勇夫接任法务部门负责人。
八、台风“鲇鱼”袭击台湾 20名大陆游客遇难
2010年10月21日,受台风“鲇鱼”的影响,13个大陆旅游团269名游客及旅行社工作人员在台湾苏花公路受困,其中20人因泥石流导致的公路塌方而不幸遇难。每位罹难的大陆游客,获台湾方面510万元新台币的保险理赔金,以及大陆旅行社保险金30万元人民币,合计约140万元人民币。而此次苏花公路塌方陆客罹难事件,也让苏花公路的改建工作再次成为岛内各界关注的焦点。
九、台湾通过“陆生三法”有限制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读和承认大陆学历
2010年8月19日,台立法机构三读通过“大学法”“专科学校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即台湾媒体所称的“陆生三法”,有限制地开放大陆学生赴台湾大专院校就读及正式承认大陆学历。修正后的“陆生三法”内含多项限制,包括限制承认大陆高校的医事学历,大陆学生不得报考所谓的台湾高校“机密相关系所”、不得参加公职考试。根据通过的附带决议,大陆学生在台就读期间不能打工,不能在校内外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根据规划,每年开放约2000名大陆学生赴台就读,台湾方面承认大陆41所大学的学历。
十、台湾积极参与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
台湾以“台湾馆”、“台北案例馆”与“震旦馆”,积极参与于2010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上海举行的2010世界博览会;其中台湾馆在10月29日熄灯落幕,累计半年展期共有超过70万人次参观,是上海世博会各展馆口碑最好、人气最旺的热门展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