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伪证罪二审开庭 陈敏薰承认行贿扁珍翻案难度大

时间:2009-11-25 08:05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吴淑珍、陈致中、陈幸妤和赵建铭,在一审时对于被控的伪证罪全都认罪,但为求轻判和争取缓刑,4人全部上诉。11月24日台湾高院开庭二审伪证罪,吴淑珍率家人齐齐到庭,在审判长讯问时均表认罪。吴淑珍还递状希望伪证罪能够直接进入审理程序,等于要求法院快快结案,让她的子女先从这个最轻的案子中脱身。

  吴淑珍出庭前上发廊

  台检方2006年侦办公务机要费案时,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等人的私人消费发票报账,传唤陈幸妤等3人作证,3人照吴淑珍的安排均做了伪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于今年9月1日依伪证罪判吴淑珍1年,陈致中、陈幸妤、赵建铭均为6个月。4人不服判决均提上诉,主要是希望争取减刑和缓刑。

  24日出庭前,吴淑珍在陈致中陪同下去发廊做头发护理按摩,坐在贵宾室一边接受服务一边看电视,看了一会儿新闻就转台看股票,整整在发廊呆了两个小时,午餐也是直接送进贵宾室,母子俩一派休闲轻松,完全没有即将出庭的紧张与窘迫。台湾舆论认为,吴淑珍关注点不在伪证案,二审也不会有太多的攻防。她在意的是特侦组冻结了扁家部分资产,已经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抗告,特侦组正准备资料向法院说明冻结的必要性。吴淑珍公开哭穷,痛批检察官让她活不下去,强调特侦组查扣的都是合法财产,正在努力争取法院解冻她被扣押的资产。 

  陈敏薰改口承认行贿

  扁案伪证罪涉案的前101董事长陈敏薰,23日在庭审中首次承认一审时做了伪证。

  陈敏薰出身名门,美国学成,33岁担任台湾最大的投资银行中华开发银行代理董事长,再加上外形时髦亮丽,成为台湾商界的明星。2004年,中华开发银行和台湾中信合作改组为“中华开发金融控股公司”,陈敏薰送吴淑珍1000万元新台币争取开发金董事长职位,不成后转任101董事长。陈敏薰一审时称给吴淑珍的钱是捐给民进党的,并没有权钱交易。但一审根据证据仍认定陈敏薰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3日,陈敏薰在庭上改口承认送吴淑珍钱是为谋求职位,“这笔钱是要给吴淑珍夫人,并未向她明讲要给民进党。”法官问为何一审时否认向吴淑珍送钱,陈敏薰称当时夹在行贿与伪证两罪之间,选择伪证而不想伤害他人。依照台湾现行规定,陈敏薰送钱买官属于不处罚的不违背职务行贿,此番说出真相也许有利于二审减轻她的刑责。最后,陈敏薰还是选择了对自己的官司有利的做法。

  扁珍想翻案难度更大了

  岛内舆论指出,陈敏薰一年多来为了吴淑珍陷入行贿、伪证漩涡中,一审被判刑一年半,相较于扁家人认罪之后获得轻判,她反而在伪证案中成为刑责最重的被告。此次陈敏薰选择还原事实真相,对于上诉仍辩称陈敏薰送的1000万是政治献金的扁、珍来说,想翻案的难度更大了。不过已判无期徒刑的扁、珍二人是债多不愁,反正刑度不可能再加重了。

  扁案开庭审理以来,扁家亲信从陈镇慧、吴景茂夫妇、余政宪到陈敏薰,渐渐坦承真相,使扁案的脉络越理越明。陈镇慧坦白供出了公务机要费案的真相,余政宪也在案发后配合检方,令南港展览馆案的案情浮出台面,如今,陈敏薰改口,也让买官疑云得到进一步的澄清。

  岛内舆论也指出,扁案侦审过程,真相虽愈辩愈明,但仍有许多待突破、待解开的谜团,比如扁家海外资金流向等。同时,仍有更多重要被告不肯认罪坦白。舆论呼吁无论扁、珍还是马永成、林德训、陈致中等人,考虑重新面对司法,重新面对自己的人生。(本报特约记者 邰文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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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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