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员工首次加入大陆工会意味组织文化认同

时间:2009-08-07 08:11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厦门8月6日电(记者余瑛瑞 王建华)在福建厦门工作的12名台湾籍员工,最近首批接获厦门市总工会颁发的会员证,从而正式加入大陆的工会组织。 

  这是台商投资大陆近30年来,中华全国总工会首次吸收台湾籍会员,它改变了长期以来大陆台籍员工无法参加台湾工会组织也不能参加大陆工会组织的历史。

  厦门台资企业飞鹏公司的这批12名台籍员工,是目前全公司具备加入大陆工会组织条件的总共62名台籍员工的一部分。他们来自台北、高雄、台中、嘉义、宜兰等台湾北部、中部和南部的市县。

  厦门市总工会副主席陈永东表示,今后,这批12名台籍员工将同入会的大陆籍员工一样,完全享受大陆工会会员的权益,当然,也要履行相应的工会会员义务,例如,每月要缴纳工会会费2元人民币。

  “台籍员工正在认同大陆工会的组织文化。”陈永东说。

  今年5月22日,飞鹏公司工会通过公司的内部报纸和网站,向符合条件的台籍员工发出加入工会的邀请。之后,工会干部深入台籍员工中间,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个别谈话进行释疑解惑,使台籍员工比较充分地了解大陆工会组织的性质和功能。

  12名台籍员工中首个提出申请加入工会的何侑霖,今年42岁,家住台北,已在厦门工作5年,现为飞鹏旗下工业公司工程部副经理。

  何侑霖说,公司工会运作得很好,经常举办有意义的活动,会员们有了意见和建议,都可以与管理层面对面沟通。当然,资方也很想知道我们的想法,希望我们能敞开心扉、直接交流。

  “看到两岸关系不断缓和,经贸关系日益密切,我就产生了加入工会的想法,”何侑霖说,“长期在大陆工作,加入这里的工会组织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加入工会后,何侑霖被推选为工会委员。何侑霖认为,今后如何同时履行好企业中层管理者和工会委员的双重职责,对他来讲将是个人才智的一个考验,自己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能力。
 
   “不论怎样,兼顾好劳资双方利益以及履行好社会责任是我不可推卸的任务。”何侑霖说。

  台湾海基会财经法律顾问萧新永表示,台籍员工加入大陆工会,意味着其意识和观念已发生了改变,他们已认同大陆工会的章程。

  他说,台籍员工与台资企业签有劳动合同,规定可以加入大陆基层工会,透过工会作为协商交涉的平台,争取基本权益。

  台湾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的官员指出,台籍员工加入大陆工会,并不涉及政治性机构,没有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

  厦门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永红表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被列入国家发展战略后,厦门市总工会加大了对台资企业工会工作的力度,尝试探索工会工作如何先行先试发挥优势作用。

  “成功吸纳台籍员工,是大陆工会工作的一个突破性进展。”他说。

  据陈永红透露,厦门市正在筹备召开首次全市台资企业工会工作会议,并将出台有关加强台资企业工会工作的政策。市总工会正准备在全市台资企业中全面推进台籍员工加入工会的工作。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台湾新闻 两岸新闻

编辑:阳艳萍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