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拟将金融业列入第二阶段陆资来台投资项目

时间:2009-05-13 16: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13日电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配合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办法即将上路,台当局“金管会”内部研拟金融业开放项目及条件,原则上银行、保险及证券等金融业都会列入第二阶段开放项目,但各有不同开放条件,且须视两岸金融市场开放条件洽谈情况而定。

  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12日针对陆资来台投资办法召开会议,并达成共识,对于正面表列的开放项目,由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负责并对外公布,这项办法预计6月底前生效。

  台官员表示,有关陆资来台投资金融业部分,因涉及两岸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签订进度,及市场开放谈判,“金管会”内部已有研议,但细节不能太早亮底牌。

  原则上,陆资可以来投资银行、保险及证券等金融业,但细部内容,及投资限额、条件等,目前尚未定调。至于陆资来台投资金融业部分,是否要等MOU及市场准入敲定后,才能开放?“金管会”官员表示,这部分内部可能还要评估。

  大陆金融业来台投资,除了参股投资外,设办事处、分行等也都属于直接投资的范围。过去多家大陆银行有意来台设办事处,就是因为卡在台湾尚未订定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办法,无法同意大陆银行来台设办事处。

  由于设办事处不涉及业务经营,在陆资来台投资金融业中,未来被视为有可能是较快获准的项目。

编辑: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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