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三次“江陈会”即将召开,台当局“金管会”为协助金控、银行业登陆,将修改“两岸金融业务往来许可办法”,开放金控、银行业赴大陆设立分行、子行、合资银行等。
“金管会”研议,这项法案的修正重点有四,一、放宽岛内银行赴大陆地区设立办事处之资格条件。
二、开放岛内金控公司及银行之海外子银行赴大陆地区设立代表人办事处。
三、增订开放岛内金控公司及银行直接投资大陆地区银行之事前审查、投资风险控管及事后管理等相关规定。
四、增订开放岛内银行赴大陆地区设立分行、子银行及合资银行之事前审查、授信暨投资风险控管及事后管理等相关规定。
此外,“金管会”也将于2010年度:订定陆资银行来台设立分支机构之事前审查、风险控管及事后管理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