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多名企业老总被列为陈水扁家弊案被告(图)

时间:2009-02-06 12:52   来源:中新网

   

 

  台湾前“中钢”董事长林文渊(左)中华开发总经理和辜仲莹(右),因为帮助扁家洗钱,已被列为被告调查。

  中新网2月6日电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前“中钢”董事长林文渊涉嫌协助陈水扁家族向元大集团购买“一品苑”豪宅洗钱,让扁家转手套利上亿元,特侦组已将他列为被告。同时被列被告的,另有元大金总经理马维建及中华开发总经理辜仲莹、财务长邱德馨,检方将在近日传讯他们到案。检方已将林文渊、辜仲莹列为入出境通报对象。截至目前,因涉入扁家弊案被限制出境者已达九人,另十人列为入出境通报对象,合计共十九人。

  去年八月十八日,林文渊首度以证人身份被传唤,调查陈水扁选举结余款流向。今年一月六日,检方再以证人身份传他说明“一品苑”购屋款来源,林文渊坦承受扁家之托,出面购买豪宅,讯后饬回。

  特侦组查出,林文渊以个人名义于二OO六年间向元大建设订购四户位于台北市博爱特区的“一品苑”豪宅,林文渊向洽谈购屋事宜的元大证前董事杜丽萍明讲,其中两户是帮吴淑珍购买的。

  依据马维辰证词,特侦组发现“一品苑”预售时,市场喊价一坪百万,后调降至七、八十万元(新台币,下同),林文渊替吴淑珍代购的两户每坪四十几万元,约市价的六折。事后,吴淑珍的两户转售他人,转手赚了一亿元。

  由于林文渊涉嫌为扁家藉购买豪宅洗钱,据了解,在春节前特侦组已将他列为被告。

  另外,二OO六年间,吴淑珍指示杜丽萍等人赴国泰世华银行保管室搬运七亿四千万现金,事后吴淑珍要求马维建将钱汇往海外投资。马维建以人头将其中的二亿四千万新台币、一千万美金汇往瑞士,购买海外债券等大批金融商品。

  吴淑珍不久要求马维建将部分债券赎回,转换现金汇往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在瑞士的账户。检方认为,马维建涉嫌洗钱,列为被告。

  中华开发总经理辜仲莹、财务长邱德馨,则是涉嫌协助吴淑珍将六十万美金及三千四百万元新台币两笔资金洗钱赴海外。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证实,辜仲莹等人因被民众告发,日前已改列“特他”字案被告。

  特侦组怀疑,辜仲莹除了协助扁家洗钱案,另在开发金经营权争夺战期间,疑涉有行贿扁家情事,已深入搜证调查中。

  据指出,吴淑珍在二OO三年六月间,曾指示前“总统府”出纳陈镇慧,将吴景茂账户内的八十万美元汇往海外,辜仲莹与财务长邱德馨涉嫌协助其中六十万美元转汇事宜。

  据调查,辜仲莹、邱德馨先将六十万美元汇至香港渣打银行账户,二OO三年十月间,两人再将该笔资金分别透过中信集团旗下两个金融机构,汇入吴景茂的荷兰银行新加坡分行账户。

  此外,特侦组发现辜仲莹在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二OO五年一月四日,从汇丰银行账户分别汇款五十万美元及五十七万三千美元到郭铨庆胞妹郭淑珍在香港瑞龙银行的账户,之后不到一个月,这两笔资金又被汇往吴景茂的新加坡标准银行账户。

 

 

编辑:杨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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