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 题:一月内两度下调成品油价格――我国成品油定价新机制积极作用初步显现
新华社记者安蓓、江国成、王骏勇
国家发展改革委14日出人意料地宣布自1月15日零时起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40元和160元。这是我国自2008年12月19日启动完善后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后再次下调成品油价格,距离上次大幅度降低成品油价格尚不足一个月,调整频率之快,为近年所罕见。
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将给我国消费者带来哪些好处?我国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频率或幅度将会怎样?我国成品油市场将会出现哪些变化?记者为此独家专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知名专家和部分消费者。
资料图片 民营加油站降价促销,给国有加油站造成了一定的压力。中石油、中石化位于湖北和山东的加油站近期相继下调了汽柴油零售价格,下调幅度在每升0.05元至0.2元不等。2008年11月6日,中石油、中石化相关负责人相继表示,由于各地区销售公司在经营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不排除为促销在国家政策范围内适当下调价格的可能。
连续降价表明新机制反应灵敏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周大地告诉记者,不到一个月,我国两次下调成品油价格,且第二次降价幅度仅为每吨100多元(相当于零售价格每升下调1角多),这说明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方案正在被严格执行。
“这是一个很好的迹象,这意味着今后国内燃油价格对国际市场的反应将更加灵敏。”周大地说。
听到降价的消息后,消费者无不拍手称快。在武汉当个体老板的私家车主佘吉刚说:“我现在是一天都离不开车了。每天谈生意、打理生活都需要用车,平均一天要跑100多公里,一个月要用油400升左右,油钱在2000元上下,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就算每升降价1毛钱,每月也能省几十块钱呢。”
南京市中北出租车公司驾驶员钱兆明告诉记者,他平均一天要使用40公升汽油,夏天开空调就更多,每天花在汽油上的钱就要250元。国家这次下调油价,虽然幅度不大,但折合每个月也能节省一二百元钱,当然是一个利好。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成品油价格连续下调,客观上会减轻用油企业和消费者负担,对促进汽车工业发展也具有积极作用,符合当前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的政策取向。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成品油价格实行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是以一定时期内国际上几种原油价格的平均水平为基础,加上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的。当国际市场相关油种一段时间内综合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幅度时,国家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近一段时间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回落,近日虽有波动,但按照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仍有一定的降价空间。为此,国家决定相应下调成品油价格。
此前,发展改革委表示,“我们每天都在跟踪国际原油贸易价格,一到点(有下调空间)我们就会调”。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中石化将严格执行国家定价。中石化目前已经形成价格调整的相关机制,一接到国家有关价格调整的通知,公司就会立刻着手安排,并严格执行,各层有关领导会亲自监督价格调整到位。
图表: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历程。 中新社发 ANP 摄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取得三大突破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一直朝着市场化目标逐步推进。这次改革取得三大突破:“一是改革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等相关因素进行调整,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情况以及资源稀缺程度;二是根据国内实际情况,为减缓油价短期内大幅度波动给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畸高或畸低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以保持成品油价格相对稳定;三是将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鼓励经营者之间开展价格竞争,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
他说,这次改革还明确了对民营批发企业的汽、柴油价格政策,规定了供民营批发企业汽、柴油供应价与零售价之间的最低价差,以保证民营批发企业的正常经营,为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下限取消不到一个月,灵活的价格竞争已经在我国的成品油市场出现。
从去年年底开始,我国两大炼油商中石油和中石化部分地区加油站出现自行降价的风潮,且降价地区和降价幅度不断扩大,降价幅度较大的上海地区与基本没有降价的北京地区93号汽油价差一度达到每升0.7元。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说,当前,中石油、中石化部分地区加油站自行下调价格促销,主要是为了应对经济下滑所导致的消费需求急剧下降。但与之前成品油零售商在国家公布的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8%相比,新机制仅设定“最高零售价”无疑为成品油零售市场打开了自由调价的空间,未来各地加油站调价很有可能成为常态。
中石化集团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下属部分地区加油站自行下调价格完全属于企业根据市场、供需和库存情况作出的自主选择。新的价格机制保证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也为企业根据市场进行价格调整提供了可能。
据权威人士透露,新的定价机制确定了成品油生产者的合理利润,调动了成品油生产者的积极性,有利于保障供应,维护石油安全。不久前,某石油出口国官员主动向到访的我国领导人提出,希望在中国投资兴办炼油厂实施。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去年国际油价暴涨至100多美元一桶后,我国为了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段时间没有批准炼油企业上调油价的要求。一些民营炼油企业因为亏损纷纷停产。东南沿海某省的中外合资炼油厂外方投资者因亏损累累一度要求停产撤资。
当时,保障市场供应成了国有石油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由于产能有限,即使这两大企业满负荷生产,部分地区还是出现“油荒”。
据有关部门调查,在油荒期间,一些货车司机为了加油要排长队,正常情况下一天不到就可以跑完的路程,需要3倍的时间。油荒一度影响正常的经济生活。
按照新的机制,我国炼油企业的利润被严格限制在石油化工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水平,只有百分之几。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我国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出台了酝酿已久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方案,凸现了政府进一步深化和推动改革的决心。
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对保障石油供应和安全方面有众多好处。从长远看,一旦国际油价走高,也将对我国石油消费方式发挥调节作用。
周大地说,“在国际原油价格下跌的时候,国内成品油价格会随之下调;但如果国际经济复苏,国际原油价格回升,国际成品油价格也会作出向上的调整,对此消费者应该有更加充分的认识和思想准备”。
“届时,成品油价格定价机制将与燃油税费改革一起对我国石油消费方式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推动节能减排。”他说。
林伯强告诉记者,与此前我国成品油价格调整相对滞后相比,实施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说明我国政府更加有决心推动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在国际油价不出现过于剧烈变化的前提下,国内成品油市场和国际市场分割、价格脱离的情况将大为减少。
他说,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仍然属于政府调控的范畴,但它确保国内成品油价格更加频繁地调整,以便与国际市场价格进一步接轨,这将为我国建立更加市场化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做好准备。
2006年,我国出台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向原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征收特别收益金的政策。由于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上涨,2004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暂停执行上述价格形成机制,长时期未根据国际油价变动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