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式批复海南政府同意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

时间:2009-01-09 08:28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7日从海口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海南省政府,同意海口保税区区位调整至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内并设立海口综合保税区。这是我国继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之后的第四个综合保税区。

  海口综合保税区是海南继洋浦保税港区后,再获国家批准设立的开放层次最高、优惠政策最多、功能最齐全、手续最便捷的特殊经济开放区域。海口综合保税区的设立,既有利于海口实施“依港兴市”战略,调整后的海口综合保税区将与海南西部工业走廊联为一体,发挥海口作为省会城市在区域经济中的辐射带动作用;又有利于海南加强与台湾农业合作和东盟自由贸易区合作,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记者马应珊、罗昌爱)

编辑:阳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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