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媒报道,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指出,若要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就学与采认大陆学历,台湾大陆事务主管部门应配合修正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明订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赴台就学的适用对象、申请程序、许可条件、停留期间及其它应遵行事项,并授权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订定办法,并放宽赴台就学、居留或定居的大陆地区居民的大陆地区学历采认。
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表示,应修正台湾大学及专科学校的相关规定,增订入学方式与名额,并研订大陆地区学生赴台办法草案,初步规划大陆地区学生赴台就学采申请制,以外加名额形式录取,且无考试加分,并订定台湾招收大陆地区学生总额。
台湾教育主管部门表示,大陆地区学生赴台,台湾教育主管部门不另提供奖学金名额,且大专院校应有专责单位及人员辅导、管理,完善规划住宿生活管理及课业辅导等,而大陆地区学生不得于校外打工或兼职,不享有全民健康保险福利,修毕就读学程后须返回大陆地区,不得续留台湾。
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指出,为了解学校招收大陆地区学生的成效、生活及学习情形,将邀集相关机构、学者专家及代表进行视察,作为准否招生及核定招生名额的依据。若台湾学校违反相关规定,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禁止学校招收大陆地区学生。
开放采认大陆学历部分,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指出,目前初步规划组成大陆地区高等学校认可名册研议小组,初期仅认可大陆地区学术声望卓著的高等学校,且开放采认学历,不代表大陆地区人民可参加台湾公务人员考试或相关证照考试。(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