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六日电 台北消息:《中国时报》二十六日刊文指出,台湾“国安会咨询委员”蔡宏明透露,合作开发油气已是两岸协商主要议题。根据规划,未来南海、东海及海外油气资源开发,都将是合作重点;而两岸合资成立公司,应是最可能的合作模式。
这篇题为《两岸携手前进南海东海探油》的文章说,早在1993年,台湾中油公司已成立OPIC(海外石油及投资公司)进行两岸合作探勘。2002年,OPIC与大陆CNOOC(中海油)正式签署“台潮石油合约”(台南盆地与潮汕凹陷),并在维京成立“台潮开发公司”,展开两岸油气共同开发计划。
十数年来,两岸能源合作不断,但也常遭政治力干扰。蔡宏明说,马英九上台后,随即指示有关部门,针对两岸油气开发合作进行研究。一场能源研讨会上,蔡宏明透露,新“政府”上台后,马英九便在5月23日指示“国安会”研究相关议题。随后,5月26日“国安会”和“经济部能源局”、台湾中油探勘处洽淡,很快在六月六日提出报告,经“陆委会”授权后交给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带去第一次“江陈会谈”协商。
文章说,台湾中油探采部代执行长徐永耀表示,1993年,大陆中海油开放东海海域矿区供外商投标时,曾主动邀请台湾中油参加平湖及钓鱼岛地区油气探勘和开发。当时台湾中油函“经济部”建议将两岸合作探勘能源放到第一次“辜汪会谈”,惜“陆委会”未通过。
徐永耀说,1999年大陆中海油专家来台时,也首度向台湾提出渤海湾探油的可能,虽当时未开放矿区,但透露经营该区域的ARCO公司有意售股,台湾中油可探询。“没反应的结果就是,两三年后,大陆宣布当地发现有史以来最大的油田,蕴藏量可能达二十亿吨的南堡油田。”
文章指出,二次“江陈会”是否将签署两岸油气开发合作协议,目前不得而知,但至今两岸石油公司以合资“商业模式”搭起的合作策略,无疑已获重大进展。蔡宏明说,“台潮”合作模式已经为两岸油气开发树立很好典范,未来应尽量以“合资公司”方式处理两岸油气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