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0月19日电(记者王晓磊)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自2008年10月20日起,事先未办妥入境证件或签注的台湾游客来渝将可以办理“落地签”。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自2008年10月20日起,重庆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事先未办妥入境证件或签注直抵口岸的台湾居民办理台胞证签注。其中,为持5年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签发3个月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为未持有有效入出境证件的台湾居民签发一次有效台胞证和3个月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