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加台湾同胞定点医院数量,在现有的福建省立医院等5家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各设区市至少指定一所三级综合医院作为定点医院,以满足在闽台湾同胞的医疗需求;
二、要提升定点医院台胞医疗服务品质,各定点医院要制定具有本院特色的台湾同胞便携就医工作流程,建立台湾同胞就医引导工作机制,主动提供导诊、导医“一条龙”服务和预约挂号、咨询及上门等便民服务;
三、要建立台湾同胞急诊、急救“绿色通道”,针对台湾同胞就医就诊的特殊环节,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治流程,对急危重症患者,要做到先救治后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拒绝救治;
四、要尊重台湾同胞的就医习惯和合法权益,针对台湾同胞就医习惯和特点的开展适宜服务,各定点医院和其他医院要指定相对固定诊区或诊室,注重保护台湾同胞个人隐私,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积极为台湾同胞回台后核销在闽就医医疗费用提供便利;
五、要建立定期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定期与台湾同胞举行座谈会,了解掌握台湾同胞就医需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要与当地台协会建立联系,妥善解决在闽台湾同胞就医就诊中存在的困难,积极探索建立第三方担保的机制;
六、要拓宽台湾同胞获取医疗信息服务渠道。“12320”海西健康热线将设立台湾同胞就医指南,各定点医院也要加大信息宣传,积极提供相关资讯,方便台湾同胞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