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 台北消息:根据台湾当局有关部门最新公布的一项资料,截至2007年9月底,台湾低收入户数为8.9万户,人数达21.6万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0.8%及1%,说明岛内的穷人仍在不断增多。
台湾所谓的“低收入户”,是指将家庭总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后,每人每月所得金额在当局制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以下,且家庭财产没超过当局主管机关当年度公告的一定金额者。而这项最低生活费标准,每年都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资料显示,岛内各县市低收入户数以台北市、台北县及高雄市最多,而低收入户人口占各县市人口比例则以台东县、澎湖县及花莲县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