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国台办宣布大陆二十一个仲裁机构将增聘台湾仲裁委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的台湾仲裁员张耿铭表示,增聘台湾仲裁员对台商来说是一大福音,更能保障台商权益。
报道说,张耿铭是台湾律师、具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熟悉两岸法律的专业背景,已担任八年的北京市仲裁员。张耿铭表示,他曾担任过十多件台商案件的仲裁员,透过仲裁或调解获得解决或胜诉而顺利求偿的台商为数不少。包括二○○五年台湾某电子公司之子公司,因液晶面板贸易纷争,经由仲裁胜诉,顺利向四川某电子公司求偿人民币八百万。去年昆山某台资建商,也因仲裁胜诉,获得三百万人民币赔偿。
张耿铭指出,台湾与大陆是互相承认仲裁裁决效力。经由仲裁解决纠纷,省时省力,又较能保护台商权益。
大陆的民、商事仲裁是三人审判、一裁终审、三个月内结案,比起上法院打官司,更具效率。在选择仲裁员部分,台商可以选择一位台籍仲裁员,对方选择一位,另一位由仲裁委员会安排。
张耿铭提醒台商说,如果想选择以仲裁解决纠纷,必须先在合同载明“仲裁条款”。
另一名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黄台芬,也具台湾律师身份。她说,台湾人若想在大陆担任仲裁员,除了具备最基本的法学知识外,还必须强化外语能力和国际视野。如此才能与香港和新加坡等对手竞争。
黄台芬表示,以往在大陆的台湾仲裁员多局限在台商的商业纠纷上。但是,随着大陆经济活动日益增多且逐渐国际化,想成为大陆的仲裁员,标准也会越来越高。
她强调,大陆仲裁机构现在要的是国际级的法律专才。台湾仲裁员若只着重在台商仲裁案上,会渐渐失去利基。
黄台芬认为,台湾的法律人才想进入大陆仲裁机构,要了解众多领域的仲裁法规外,并更重视外语和国际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