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吁和平 岛内政客只爱惜权力

时间:2007-11-15 14:38   来源:中国台湾网

  日前,台商曹兴诚通过广告呼吁马谢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在台湾引起不小的震动。

  香港中评社对此发表评论文章说,台湾政局一片浑沌,是走在安全还是走在危险的边缘,政客懵然不知。旁观者清。其实,最明白两岸关系大势者,非台商莫属。但是,敢于出面劝导政客的商人,屈指可数。日前,著名台商曹兴诚以差点获罪之身,通过广告呼吁马谢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堪属不得已而为之的举动。

  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日前大动作刊登广告,认为两岸问题让台湾陷入分裂混乱,迷失于政治恶斗,他不得已野人献曝,呼吁国、民两党“总统”参选人宣布合作推动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确立台湾不会举办“独立公投”。

  曹兴诚是何许人也?他是台湾大名鼎鼎的高科技企业家。2001年,由他领军的联华电子已成为台湾第二大半导体公司,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二大专业晶圆代工厂。联电创造的0.13微米制程良率处于业界第一的地位。后来,曹兴诚看中大陆市场的巨大潜力,开始在大陆布局。岂料,台湾当局认为,联电2001年在大陆的投资事先并未得到当局批准,因此属于非法投资。2006年1月,曹兴诚等人被起诉,面临5年的入狱监禁。曹兴诚被迫辞去职务。直至今年10月26日,新竹地方法院针对联电和舰案才作出宣判,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联电荣誉副董事长宣明智与宏诚创投总经理郑敦谦三名被告,获判无罪。

  14日香港中评社发表社评文章说,于此可知,曹兴诚是一个有能力、有魄力带动台湾高科技产业向世界第一进军的人物,因为开拓大陆市场不见容于当局,差点蒙受冤狱。堪谓,壮志未酬身先死,满腔愤懑。这样的人,没有什么话不敢讲的了。

  曹兴诚在声明中表示:“两岸关系具高度敏感性与爆炸性,也撕裂了我们的社会、瘫痪当局府的正常运作。”两岸问题应及早解决,所谓及早解决,并非急统或急“独”,而是及早确定两岸三党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他并呼吁马、谢共同宣布停办“返联”与“入联公投”,解决两岸问题,终止岛内政治恶斗。

  曹兴诚是台湾政治恶斗的牺牲品。在民进党的极端思维的打击下,一个超越世界的企业梦就此破灭,一个带领台湾新产业造福两岸的理念就此损毁,一个极为优秀的企业家就此夭折。深受其苦的曹兴诚知道,不理顺两岸关系,岛内的恶斗不会休止,悲剧会持续下去,人民必蒙受大害。

  曹兴诚指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中,须以“公投”决定“‘独立’现状之更动”,意味更动是指与大陆统一,民进党虽主张“台独”,但并未关闭统一的大门;而大陆《反分裂国家法》又主张以和平方式统一,因此以“台湾前途决议文”的公民投票,来界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和平方式”,两岸关系即可急转直下、迎刃而解,而具体作法就是制定“两岸和平共处法”,在顺应民意通过“统一公投”后,宣布“中华民国”不排斥与大陆统一。 

  曹兴诚在看似毫无转寰机会的文字之间,寻找扩大两岸和平发展的空间,其心可鉴,其心可佩。

  曹兴诚提出“两岸和平共处法”的重点是:一,确定台湾不会举行“独立公投”,举办“独立公投”等于承认台湾不是“独立国家”。二,台湾不排斥与大陆统一,但要顺应台湾民意且须通过统一“公投”。三,台湾不主动举办统一“公投”,只在大陆要求举办时才予以办理,避免内部争议。四,办理统一“公投”前,大陆提出高度自治的具体内容,让台湾百姓判断并决定。五,统一“公投”若通过,代表“统一”较“独立”有利,可终止凯子“外交”、蓝绿恶斗。六,统一“公投”若未通过,代表台湾对统一仍有疑虑,大陆应修正高度自治内容,择时再办,次数不限。

  如果把曹兴诚的六点建议加以分析的话,我们可以找到有关几个合理点:

  第一,止“独”容统。也就是把“台独”独霸意识形态的危害加以排除,把统一的好处加以接纳和扩充,这样就打破了当前“台独”意识形态的垄断意识,为两岸关系找到了回旋的空间。为两岸的和平发展创造更大的机遇。

  第二,以民为本。把“统独”的最后决定权交给人民,让人民的力量超越政党、政客,有利于遏制极少数人的意识形态对台湾造成无可挽救的损失,遏制个别执政党的错误路线导致台湾一蹶不振的损失。

  第三,两岸合作。台湾的前途不可能自外于大陆,所以,台湾也不可能完全拒绝大陆,两岸应共同为台湾的未来寻找发展方向。两岸不断地商议、妥协、互让,必能获得最大的双赢。

  曹兴诚的心意已到,但是要泼冷水,恐怕这只不过一个人的“两岸和平共处法”而已,在当前的台湾,不会有什么政客感兴趣的,甚至有可能被大肆讨伐和鞭鞑。好心未必有好报。曹兴诚已经吃过大亏,至今仍执迷不悟。真是要为他叹一声:“我心匪石,不可转也”。

  见此,我们不禁慨叹,商人比政客要聪明!为什么昵?商人懂得为社会创造利益,政客只爱惜自己的小集团与可以滥用的谋私权力。 (评论员 锺维平)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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