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方:轰动一时联电和舰案雷大雨小

时间:2007-10-30 10:24   来源:华夏经纬网

  轰动一时的“联电和舰案”一审判决有了结果。检察官起诉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副董事长宣明诚、宏诚创投总经理郑敦廉涉嫌背信,违反“商业会计法”等罪,求刑两年至一年两个月不等,合议法庭判决:检方提到的七项事证并未详细查明情况,也未经专业单位鉴定等,法院无法采信为证据,因此判决曹兴诚等三人无罪。

  企业界对这个判决结果完全不感到诧异,大家早就看出来这是一出“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闹剧,阿扁并不敢真的办老曹。但是两年多前,新竹地检署检察官率大队人马,声势浩大的搜索联电厂房和联电高级干部的私宅,拘捕了和舰晶圆厂负责人徐建华,一时风声鹤唳,台湾所有的电子晶圆产业无不人人自危。因为检方对联电在大陆设立和舰晶圆厂的指控主要是:非法移转高科技技术给中国大陆、以资金、人力及技术直接支持和舰厂,违反了“证交法”信息揭露的规定,其它还有联电股东会并未授权给曹、宣在大陆设和舰厂,也算是一项背信罪。

  但是所谓晶圆制造“高科技技术”的定义,台湾当局一直说不清楚。多少年来扁当局一再声称,八吋晶圆片的制造技术不准向大陆输出。但是话音还没落下,大陆方面已经自己设立了好几所八吋晶圆厂,美国的某大IT公司也谈妥了即将在大陆设立十二吋晶圆厂。晶圆片的制造技术早已不是什么商业或工业机密,即便想以此向大陆保密,也不是台湾一个地方所能控制的,大陆可以从其它地区取得这项技术。而且一个晶圆厂能否保障利润,关键在于它的产质量能否达到一定的“产品合格率”。这又关系到许多客观条件和人为的因素,如电力供应的稳定度、水质的要求、技术工人的平均素质等等,更不是台湾当局可以掌握的。故此扁当局隔海妄谈不准高科技技术移转到大陆,等于是在自说自话,痴人说梦,梦呓的结果只给台湾当地的IT产业带来无穷的困扰而已。“和舰案”案发时,曹兴诚曾忍不住痛批,扁当局的两岸政策不明,种种作为分明是设下“陷阱”引诱企业跳下去。这话着实代表了千万台湾企业者的心声。

  曹兴诚领导的“联电”是台湾电子代工产业的第二大公司,每年不知道要上缴给台湾当局多少税金,难道阿扁对此心中茫然没谱?一味恶整老曹,丧心病狂专门捕杀产量丰富,会下金蛋的大鹅?阿扁当然没那么傻,最近他有名言:“二OO四年如果不是有‘公投’绑大选,我们就不用玩了。”

  他的政治理念(其实他并没有任何理念,这只是他无止尽的贪欲)十分清楚明晰,夺取政权的目的就是要让他和他的手下掌握政权不停的“玩”,玩了八年上瘾成性,还要玩下去。玩这个游戏就得有钱,台当局没钱了谁也玩不下去。曹兴诚的联电等台湾大企业,正是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金主。阿扁和民进党执政者怎么会自毁长城,自断金钱来源?万一闹翻了老曹把整个联电移往其它地区,台湾当局将一毛钱税金也收不到。故此“和舰案”的审判结果一定会是证据不足,从轻发落。但是扁政权必需要有搜查起诉联电的动作,以表明他们充足的“本土性”,“独立爱台”、全力杜绝防范资助大陆,以赢取深绿群众的信任,方便他们继续玩下去。“和舰案”是一场表演,浪费许多人的时间、精力和资源和大众的关注。“和舰案”的关键是要判定联电是否曾资助大陆,或将高技术移往大陆?法院的说法是“信息揭露不实”,大家还是弄不清当局的底线在哪里。

  本案正显露出扁政权的真面目,面子里子统统要,面子上他代表着正统的本土政权,正朝着“独立建国”大步迈进,骨子里面一个钱不少拿少要,特别是大小企业从大陆赚到的钱。上缴税金多多益善,否则就不好“玩”了。

  八年多来他们“玩”掉的钱不计其数,但是仔细察看,他们究竟有几块钱花在“独立”事业上?深绿选民应该问很直接了当的一个问题,你们都把钱玩到哪里去了?(王正方 为台湾电影导演 资深政论家)

 

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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