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晚:扁当局阻企业西进 荒唐胡闹

时间:2007-10-29 08:4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台湾《联合晚报》27日的社论指出,“和舰案”一审判决出炉,曹兴诚等三人获判无罪。个性鲜明的曹兴诚依然心直口快,痛批“投审会”滥权、检方巴结权贵,直指“和舰案”这两年的发展“荒唐、胡闹”。一定程度上,法院的判决为高科技业者打了一剂强心针,也让他们一吐心中郁闷。

  两年多前,新竹地检署侦办、起诉“和舰案”,时机相当敏感,当时绿营“立委”拿联电与大陆“和舰”的关系做文章,而陈水扁又继“积极开放,有效管理”之后,大玩文字游戏,改成“积极管理,有效开放”,“和舰案”遂成为具指标性的案件。当时,各方都揣测,这是不是一个风向球呢?

  还好,尽管“经济部”对台商西进的行政处分,动作不断,但“司法”起诉则明显停在和舰案上,如今一审判无罪,且法院认定检方提供之证据薄弱,对联电支援和舰的利得关系,亦无从认定。虽然检方不服,宣称要上诉,但依各种形势判断,这案子若“到此为止”,是对当局与企业都比较有利的发展,否则,没完没了,不仅岛内企业信心受影响,也势必强化外商外资对当局“干预”企业运作的印象。

  社论指出,“和舰案”两年来,有阻挡台商或高科技业者西进布局的企图心吗?没有。企业只是更懂得“巧门”,更懂得与当局周旋的技巧罢了。看看这几年,多少台湾大企业,转往香港挂牌上市?图的是什么,一则有宽阔的国际市场,另则可以堂而皇之,规避当局无谓的干扰。当局自以为聪明,孰料“企业家精神”更懂得隐忍、懂得“用脚选择出路”。连“经济部”都不得不承认,对西进台商的行政罚锾达一亿六千万,案件有1194起。又怎样呢?台商仍前仆后继,往大陆找机会。高科技业者还是苦口婆心,盼当局大幅开放西进项目。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何曾看到行政当局成为企业界之绊脚索,到这等程度的?这不悲哀吗!

  社论认为,检方不宜再上诉。这案件,从头开始,便是当局政策面的调整,而非“司法”所能解决。西进开放,连再辩论都不必了,要做的只是Just do it。从李登辉戒急用忍,到陈水扁在开放、管理、积极、有效等词汇中,大玩文字拼图,台湾已经浪费十年光景了。够了,真的。

 

相关阅读:

案件起因

   联电是全球第二大芯片代工厂商,和舰则是联电离职员工在苏州开设的芯片代工厂商。两家公司错综复杂的关系还要从2001年说起。当年,和舰资深员工徐建华等人有意离职到内地发展。当时,台湾为了限制高科技企业在内地投资,对岛内企业在内地投资设置了冗长复杂的审批程序。因此,时任联电董事长的曹兴诚决定,在公司及个人均不得参予投资、不违反当局规定的情况下,协助徐建华在内地成立和舰,并由副董事长宣明智全权负责。曹兴诚当时的想法是,要保留日后并购和舰的可能性,待两岸政策松绑,立即展开两家公司的合并。

  其后和舰进展顺利。在资金筹募方面,争取到软银、AIG、Daiwa NIF、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等国际知名投资机构的投资,此外内地银行还提供贷款,使资金来源不虞匮乏。

  2001年11月23日,和舰在苏州成立,第一座8寸晶圆厂于2003年5月正式投产,总投资超过16亿美元,最大月产量可达6万片。目前和舰是内地最短时间内,实现单月、单季损益平衡以及内地唯一连续12季盈利的晶圆专工企业。

  和舰的飞速发展引发了台湾当局的注意,2005年2月初,和舰董事长徐建华回台湾过春节。2月15日,台湾检调单位突袭徐建华在新竹的家。同时,联电以及宣明智的住宅等9个处所也遭搜查,大批电子资料和账册文件等被查扣。联电与和舰两家公司共24名高层员工和工程师被列为重点侦查对象,联电的一些重要客户也被传讯。针对当局指控,联电高层否认直接投资和舰,表示公司对和舰提供资助属于一种“投机行为”,主要是为今后获利,并没有违反法律。

  2005年4月,台湾“行政院金管会”以联电未按照规定公布与和舰关系为由,对曹兴诚处以300万新台币的罚款。

  2006年1月,由于不堪当局压力,曹兴诚和宣明智双双宣布辞职。

  2006年2月,台湾“经济部”对联电处以500万新台币罚款,联电随后表示将上诉


 

 

编辑:张弛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