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联合晚报》27日的社论指出,“和舰案”一审判决出炉,曹兴诚等三人获判无罪。个性鲜明的曹兴诚依然心直口快,痛批“投审会”滥权、检方巴结权贵,直指“和舰案”这两年的发展“荒唐、胡闹”。一定程度上,法院的判决为高科技业者打了一剂强心针,也让他们一吐心中郁闷。
相关阅读: 案件起因 联电是全球第二大芯片代工厂商,和舰则是联电离职员工在苏州开设的芯片代工厂商。两家公司错综复杂的关系还要从2001年说起。当年,和舰资深员工徐建华等人有意离职到内地发展。当时,台湾为了限制高科技企业在内地投资,对岛内企业在内地投资设置了冗长复杂的审批程序。因此,时任联电董事长的曹兴诚决定,在公司及个人均不得参予投资、不违反当局规定的情况下,协助徐建华在内地成立和舰,并由副董事长宣明智全权负责。曹兴诚当时的想法是,要保留日后并购和舰的可能性,待两岸政策松绑,立即展开两家公司的合并。其后和舰进展顺利。在资金筹募方面,争取到软银、AIG、Daiwa NIF、新加坡经济发展局等国际知名投资机构的投资,此外内地银行还提供贷款,使资金来源不虞匮乏。 2001年11月23日,和舰在苏州成立,第一座8寸晶圆厂于2003年5月正式投产,总投资超过16亿美元,最大月产量可达6万片。目前和舰是内地最短时间内,实现单月、单季损益平衡以及内地唯一连续12季盈利的晶圆专工企业。 和舰的飞速发展引发了台湾当局的注意,2005年2月初,和舰董事长徐建华回台湾过春节。2月15日,台湾检调单位突袭徐建华在新竹的家。同时,联电以及宣明智的住宅等9个处所也遭搜查,大批电子资料和账册文件等被查扣。联电与和舰两家公司共24名高层员工和工程师被列为重点侦查对象,联电的一些重要客户也被传讯。针对当局指控,联电高层否认直接投资和舰,表示公司对和舰提供资助属于一种“投机行为”,主要是为今后获利,并没有违反法律。 2005年4月,台湾“行政院金管会”以联电未按照规定公布与和舰关系为由,对曹兴诚处以300万新台币的罚款。 2006年1月,由于不堪当局压力,曹兴诚和宣明智双双宣布辞职。 2006年2月,台湾“经济部”对联电处以500万新台币罚款,联电随后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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