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奥运圣火赴台 别再横生枝节

时间:2007-09-13 20:43   来源:中国台湾网

  《文汇报》今天刊署名评论文章指出,在国际奥委会的促谈下,两岸奥运会经过一个月的协商和磨合,彼此同意在2008年奥运会圣火传递路线和安排上,达成协议,并已知会国际奥委会及将在北京签订合约。可惜,就在即将实现两岸四地共享奥运圣火欢乐的美好愿望之际,却又一次节外生枝,致使圣火赴台再添变数,令人握腕兴叹。 

  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孝愚指出:“圣火是奥林匹克精神的最高象征,火炬传递活动,是全球人民关注的最高庆典。奥运圣火前往台湾是一件有益于传播奥林匹克精神、有益于台湾同胞功在千秋的事业。” 

  今年2月,两岸奥委会达成4点共识,在得到国际奥委会批准后,北京奥组委于4月26日发布奥运火炬接力传递计划路线。不料,台湾当局以圣火从胡志明市到台北,再到香港和澳门,以及将中华台北奥委会称做中国台北是“矮化台湾”为理由,拒绝圣火来台。开创了自1920年布鲁塞尔奥运开始以来,历经87年从未出现的拒绝圣火传递的首例。 

  台北当局以政治干预体育违反奥运精神 

  文章说,由于圣火传递路线已由国际奥委会批准,两岸在不更动路线的前提下,从8月中旬展开密集协商。据台湾媒体披露,在谈判过程中,北京方面已作了重大容让,勉力满足台湾方面的要求。在文字表述上,由原本“5大洲19个城市与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说法,变成“22个城市,台北为境外城市之一”;而在对台北奥委会的称呼方面,亦由6月27日起改称“中华台北”。现时,球已完全在台湾这方面。 

  至于谈判又再触礁的原因,台湾媒体说是因为双方在有关旗、徽、歌的使用方面,出现意见分歧。就此,必须指出,国际奥委会为贯彻“政治与体育分割、政治不干预体育的原则”,于1980年修正《奥林匹克宪章》,明确规定:“每一个参加奥运的代表团所使用之表的团名、国旗、国歌或其奥委会的会名、会旗、会歌,必须经由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之核准。”同时,规章更厘清“参加奥运会的是各国家或地区奥委会的代表团,不是国家的代表团。”因此,圣火在台北奥委会管辖区内传递的过程和路线中,所使用的旗、徽和歌,都应单纯化地集中在奥运的范畴,故意渗杂其他政治意涵和企图,都是与奥运精神不符,更会违反政治不干预体育基本原则。 

  为实现民族梦想抛开政治枷锁 

  文章认为,其实,2008年北京奥运,不但实现中华民族的奥运情结,更落实中华民族的百年期盼;但圣火赴台却是诸多折腾,关键在于台湾当局将政治与运动混为一谈,再加进刻意的选举盘算。负责参与有关圣火传递商议的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说得坦白,“在去年12月开始协调之过程中,并未感到被矮化;就奥运组委会而言,遵守奥林匹克规章行事,尚无矮化中华台北奥委会之行为,可能是政客们的敏感或自我矮化的心态作怪!” 

  有评论指出,民进党政府若仍延续6年前处理上海“APEC事件”的错误战略,以诉诸“规格、尊严、打压”方式形塑悲情形象,将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和发展机遇,掷注于内部选举操作当中,恐将自绝于国际社会,并被认定为国际麻烦制造者。毕竟,圣火传递只是奥运的热身活动,如此小题大做,作秀程度无疑已扭曲了当中的实质意义。有评论更呼吁,两岸好不容易才能找到可以纾缓紧张的机会,因此,两岸宜应全力解开这个“政治枷锁”,让体育归体育,政治归政治。 

  事实上,过去数十年来,奥运圣火在国际间传来传去,就是过台湾之门而不入,唯一的一次要追溯1964年东京奥运会,圣火由香港经台北再转到冲绳。有民意调查指出,台湾民众都热切期盼能再圆44年前的“圣火梦”,在受访的台湾民众中,78.5%同意奥运圣火赴台,也有73.2%支持两岸继续协商,使圣火顺利在台传递。 

  文章表示,体育是一种载体,而奥运会则是一个窗口,通过它展现的是一个民族的精神。1908年,《天津青年》杂志向国人提出3个问题:中国何时才能派一位选手参加奥运会?中国何时才能派一支队伍参加奥运会?中国何时才能举办奥运会?面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这个百年机遇,两岸同胞以至全球华人,都有一个深切的共同感受:我们都是中国人! 

  奥运圣火传递,还容再横生枝节吗? 

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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