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时报:从渔业署南迁看扁当局决策质量

时间:2007-09-13 10:2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台湾《工商时报》今天发表社论说,自从陈水扁“总统”于二○○四年大选时开出“部会南迁”的支票,除了公营事业的台糖公司已经率先完成南迁之外,行政体系则由“农委会”渔业署负责打前锋。根据报导,渔业署位于高雄的“新家”已预定于十月底正式挂牌。

 

尽管渔业署在层级上只算是“行政院”之下的三级机关,严格来讲还算不上是“部会南迁”。不过,光是为了执行这个“机关南迁”案,代价其实并不算小。包括“行政院”必须动支第二预备金九千二百多万元,以执行新办公厅舍整修及人员搬迁的开支。而除了搬迁所需的一次性支出外,为了鼓励员工南下办公,“行政院”也只能同意提供每人每月二万元的特别补助,并将连续补助三年。至于南迁后可以预见为了与主要仍留在北部的“部会”洽公,以及列席“立法院”相关会议,因而增加的差旅交通支出将成常态。

 

不只上述可见的直接支出增加,由于渔业署南迁后是占用了“远洋渔业开发中心”的办公厅舍,往后不论是自行觅址兴建办公厅舍,或者是让“远洋渔业开发中心”另行觅址或租或建,自然都必须另外编列预算支出。此外,由于行政重心仍在台北,渔业署南迁后与北部行政中心的连系互动势不可免,因此渔业署也趁势研拟“渔业署各行署组织准则”,打算把来的北部办公室改制为北部分署,以及增加员额编制。而一旦“修法”通过,取得“法源”,未来自然不排除增设其它分署。

 

社论指出,综观渔业署执行“机关南迁”这个个案,“行政院”固然是为了兑现陈水扁“总统”先前提出的竞选承诺,并且明显有讨好南部选民的选举考虑,但算算总帐,它的代价还真是不小,除了上述势必增加预算支出,而却全然看不到在行政效能上将有何种提升之外;另外至少还有两点争议。

 

其一是“行政院”为了兑现渔业署的南迁计划,采取的是项目动支“行政院”的第二预备金。然而,根据“预算法”,除非遇到紧急情况,否则是不能任意动支第二预备金。而关于渔业署机关南迁,显然并非紧急突发事件,如果行政当局认定这项政策一定要执行,理应将相关费用编列入年度预算中。尤其所谓“部会南迁”之议,陈“总统”早于二○○四年就已提出,渔业署选择要在二○○七年南迁,根本就有充裕的时间可以事前列入二○○七年的渔业署年度预算中,而今竟然要采动支第二预备金的方式,不但有违法之虞,更凸显“行政院”在执行“部会南迁”方案时,根本欠缺事前周密的规划,只是想到那做到那。如此粗糙即兴的决策模式,难怪近年来当局的公共政策不是弊端丛生就是根本无法执行。

 

其二是为了顺利让渔业署南迁,“行政院”不得不同意让渔业署提出组织修正案,据以扩编组织增加员额。然而这样的走向,其实明显与民进党执政以来大张旗鼓强调的组织再造的政策目标有所悖离。回顾陈“总统”从二○○○年就职以来,就在包括国庆祝词、经发会开幕致词等多个公开场合,一再宣示有决心在任期内落实“年轻台湾,活力政府”的竞选诉求,透过组织再造方案,打造一个小而美、小而能的高效率当局。为了阿扁“总统”的这项宣示,“总统府”还煞有介事的在2001就成立了“政府改造委员会”,其中“弹性精简的行政组织”与“专业绩效的人事制度”更是重要的研究课题。然而,六年下来,不只与组织再造的相关法律迟迟未能完成“立法”,行政当局在经常性的作为上,好像也完全忘记有组织再造精简员额这回事,以及忘记还有这么个“政府改造委员会”的存在。除了渔业署的扩编增额“行政院”是要五毛给一块以外,各“部会”这些年来以各种理由增设机关,增加员额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可以说,当政者在把“政府”再造的口号消费完毕后,于今“部会南迁”政治正确,也就不计代价,完全不理会新政策与旧政策之间是否有所抵触了。

 

社论最后表示,当局施政既要讲究决策质量,更应兼顾政策的延续一贯。然而扁当局更换政务官如走马灯,决策即兴而又不断跳动,决策的质量与执行绩效自然不堪闻问。然而,造成浪费事小,违法乱纪的后遗烂摊子如何收拾才令人忧心。

 

 

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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