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天的社评说,“司法”与政治的关系,最近在台湾不断引起阵阵涟漪。国民党有马英九因“特别费”被起诉,民进党当局内的弊案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经济部次长”侯和雄被收押禁见之后,不知下一人会是谁?陈水扁上星期曾在接见前东德总理德梅季耶及前德国党产调查委员会官员费雪时,批评台湾的“司法”人员不论是法官、检察官或调查员,介入、影响,甚至企图左右各党“总统”候选人接下来的竞选活动。此言一出,自然引来许多批判,因为陈水扁的职务根本不宜发表此一言论。然而,我们关心的不是陈水扁的身份适宜与否,而是陈水扁的言论可能严重误导民众有关“司法”与政治界线的观念。
在专制时代,所谓的“司法”,根本就是专制者统治工具的一环,没有独立性可言。在民主国家,为了避免司法沦为统治者的工具,在制度的设计上都尽量维持司法机构的独立性,尤其是在任期的保障方面。由这里可以看出,司法与政治根本是处在一个不公平的立足点上,司法是脆弱的,政治是强势的,不论是专制或民主国家,只有政治干预司法的可能性,少有司法干预政治的情形。总而言之,需要保护的是司法,不是政治。
社评指出,自民进党上台以来,对台湾“司法”改革做了多少事?在提名“大法官”时,陈水扁考虑的是政治利益,还是“司法”公义?陈水扁宣称没有政治考虑与政党分赃,但为何要拖到最后一个月时才匆匆提名?若说没有政治考虑,如何令人信服!在提名“检察总长”时,陈水扁先后提了谢文定、陈聪明,就是不提检察官社群民调第一名的黄世铭。事后证明,陈聪明这个检察总长的确未与政治保持应有的距离,不仅到黄芳彦家中喝春酒,对于“特别费案”,更不敢做出统一见解,任由检察官凭自由心证来起诉,毫无担当可言。
就实际情况而言,检察官体系最容易受到政治的干预。检察官不论起诉那一方政治人物,都可能遭到企图影响政治的指控。在竞选党内候选人提名时,谢长廷不也曾质疑检调不公吗!最近“经济部次长”侯和雄涉嫌贪渎,遭到检察官声请羁押,可能也逃不掉政治迫害的指控。就在今年四月初,“法务部”调动各地的检察长,引起了辞职与抗拒风波,这其中反映了政治干预“司法”的企图以及“司法”首长面对政治时的软弱。
社评认为,在政治强势的环境下,担任检察人员的首长必须负起最大的责任,拒绝政治的干预,才有可能立下检察独立的典范。
美国70年代曾爆发水门案件,当时担任司法部长的是理察森,他为昭公信,任命素有清誉的考克斯担任特别检察官,调查尼克松总统是否有违法失职之处。考克斯锲而不舍地追查自然令尼克松对他痛恨至极,因此下令理察森将考克斯免职。理察森可不像陈聪明或施茂林,他不仅拒绝尼克松的命令,而且递出辞呈。有这种把政治捍然拒在门外的司法首长,才会有独立办案的检察官。
司法如果可以让贪渎者伏法,这种影响是正面的,也应是陈水扁所欢迎的。陈水扁先生,我们真正害怕的,不是“司法”影响政治,而是政治干预“司法”。
(编辑:晓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