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今年底在香港举行的东亚运动会,原属香港金牌希望的健美项目早前突然取消,19日健美总会再爆出贪污丑闻。
廉政公署19日起诉香港健美总会主席陈少文,指他涉嫌串谋一名在2005年因服用禁药被罚停赛的运动员,以1万美元贿赂亚洲健美总会秘书长,换取缩短禁赛期,以赶及参加2006年多哈亚运会,并诈骗康文署25万元资助。消息称,涉案运动员为多哈亚运期间未获奖牌的黄广燊,他暂没有被起诉。
有体育学者忧虑,案件可能影响涉案运动员在亚运会的赛绩和香港的体育声誉。据陈少文于今年6月接受传媒访问提供的数据,当年被罚停赛的运动员有3人,包括后来夺得亚运金牌的陈润韬、铜牌得主林文胜和没有获奖的黄广燊。
廉政公署发言人19日接受查询时拒绝评论涉案运动员的姓名及资料,并表示未对其他涉案人士采取行动。
这次健美贪污风波源自2005年10年在韩国举行的第40届亚洲男子健美锦标赛,当时香港队代表陈润韬、林文胜和黄广燊赛后无法通过药检,被亚洲健美协会判罚停赛2年。
廉政公署19日指出,调查后发现,当时陈少文涉嫌与一名被停赛的健美运动员串谋,在2006年5月至2007年2月期间,让亚洲健美总会秘书长从该运动员接受1万美元(约7.8万港元),作为缩短或撤销该运动员禁赛期的报酬,令他赶及参与2006年多哈亚运会。
据陈少文早前向传媒提供的数据,当时香港健美总会也有就3人的禁赛期上诉并获判得直,3人刑期一律由2年减至1年。
多哈亚运会上,陈润韬在75公斤级赛事夺得金牌,林文胜则在男子90公斤级别获得铜牌。
廉政公署19日正式起诉39岁的陈少文,他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涉嫌违反《防止贿赂条例》。
此外,陈少文同时涉嫌一项欺诈罪名。廉政公署指出,陈文少涉嫌在2007年底至今年5月15日期间,在健美总会截至2007年3月底的周年财务报表内,伪报康文署资助节目的结算表内所列的实际支出的金额均为真实的金额,诈骗资助额共逾25万港元。被告将就两项控罪于周五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被告已获准以保释外出等候提堂。
康文署发言人回应,由于事件进入司法程序,该署不能评论,但强调这次属个别事件,对香港体坛和年底举行的东亚运动会不会有负面影响。发言人称,康文署向体育团体提供资助举办活动,各资助计划均经过审批和设立监察机制,该署会不时检讨监察措施和咨询廉政公署等,确保公款用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