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正值两会期间,我网推出两会看两岸特别节目。今天我们要说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来自全国的1141位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确立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59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全体人民通过各级人大,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真正成为了国家的主人。
细心的网友不难发现,在当下,每年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分别于3月5日和3月3日召开已经固定下来。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全国“两会”的会期并不固定。直到1998年,才被固定在每年3月召开。那么大家知道这是为什么?
第一、3月开会便于制定预算
全国人大的重要职责是,批准工作报告和预算。每年一季度的预算支出较多,如果批准预算太迟,就成了“先斩后奏”。
财政年度以自然年度计算。如果开会太早,相关数据统计不上来,若依据前一年度的情况制定预算,会不准确。3月举行“两会”,可以给统计和总结留出时间。
第二、“两会”会期同步节省成本
目前,“两会”届数、会期基本同步,全国人大会议于3月5日开幕,会期约为10-15天。全国政协会议提前1-2天开始,结束时间也相应提前。
很多网友提出疑问:全国人大代表都是党政干部吗?
其实 全国人大代表来自祖国的四面八方,来自各条战线,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参与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以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为例:来自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401名,占代表总数的13.42%;党政领导干部代表1042名,占代表总数的34.88%;专业技术人员代表610名,占代表总数的20.42%,少数民族代表409名,占代表总数的13.69%。归侨代表35名;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代表61名;所以,全国人大代表并不都是党政干部。
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代表们将选出国家主席、副主席等国家领导人。那么全国主席、副主席及全国人大代表是如何选举出来的呢?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我国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需要符合的条件是: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需要年满45岁。
首先。全国人大代表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委通过召开人大会议成立会议主席团。
再由中国共产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各代表团讨论酝酿,从而确定国家主席、副主席候选人。最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正式投票选举国家主席和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