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17号再次开庭审理公务机要费案,吴淑珍涉案部分进入实质审理阶段,这次传唤两名被告吴淑珍和扁家出纳陈镇慧当庭对质。
下午两点半,吴淑珍进入法庭,与先到的陈镇慧四目相接,两人点头致意。外界原以为陈镇慧转做污点证人后双方已经翻脸,但没想到还能礼貌互动,只是陈镇慧看上去有些局促不安,吴淑珍则一派从容。
庭讯开始后,先由陈镇慧的律师和检察官向吴淑珍提问。律师问吴淑珍是否了解公务机要费是谁的钱,吴淑珍表示知道是陈水扁可以使用的钱,但案发前不知道有机密费和非机密费之分。她还说陈镇慧主动将扁办保险箱放不下的现金拿到扁家。对于这种说法陈镇慧予以反驳,她说是吴淑珍要求把钱拿到住所,她为此事还征询过上级马永成和林德训,马永成回答“吴淑珍高兴就好”。吴淑珍在回答提问时,如遇到供词与之前不一致时,她都解释为之前吃药太多,头脑不清楚。
此外,对于扁家汇往海外的钱,吴淑珍强调是选举结余款、陈水扁的薪水,以及房租等收入,来源全都合法。至于分散转入亲友的人头户,她说只是为了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