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日前,台北101前董事长陈敏熏交给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的1000万元新台币被列为陈水扁家犯罪所得,陈敏熏也因此可能将被改列被告。
据报道,陈敏薰在2004年曾交给吴淑珍1000万新台币的支票,台湾检调单位去年以证人身分传唤陈敏熏,就这笔款项进行调查,陈敏熏当时辩称,这1000万是政治献金。不过检方追查发现,就在陈敏薰交付这1000万元的几天之后,陈水扁就打电话给当时的财政部门负责人林全,要林全把大华证券董事长的位子给陈敏熏,所以检方怀疑,这1000万元新台币就是陈敏薰送给陈水扁家的买官钱,而检察官也在日前当庭把这1000万元新台币,列为陈水扁家重大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