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害防制新法早在2007年6月就通过了,经过一年半的缓冲期,在11日正式全面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在禁烟场所吸烟,一罚就是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11日当天,包括台北、高雄等14个县市一共开出了26张罚单,其中11张是处罚商户没有张贴禁烟标志,7张是处罚在禁烟场所吸烟的人,其它被处罚的行为包括提供烟灰缸、违规贩卖香烟等。
目前全台各县市卫生稽查人员约有五百人、临时聘用的稽查人员也有七百人,此外,卫生单位还鼓励民众举报违规吸烟者。 民众只要拍下违规抽烟的证据,,写上违规者姓名,时间地点四大要素,向卫生单位检举,就有奖金可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