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10日首度证实,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长辜仲谅返台应讯,对检方侦办陈水扁案有相当的帮助;至于辜仲谅是否转为污点证人,陈聪明意有所指地说,法律有这样的规定,台检方检察官将来会帮助。
辜仲谅在陈水扁执政时因牵涉一起金融弊案,两年多前被检方通缉一直滞留海外,日前返回台湾,主动到特侦组说明陈水扁家弊案;特侦组不但没有将他收押、也没有限制出境。外界质疑辜仲谅愿意说出与陈水扁家弊案的有关案情,是与台湾检方有条件交换。
不过台湾“检察总长”陈聪明10日表示,特侦组不可能给辜仲谅任何条件。但如果符合证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污点证人”规定,我们可以做一个处理。
“检察总长”陈聪明:这个证人保护法第40条的规定,如果他符合这个规定,当然台检方检察官在案件侦办上,可能可以根据这个来做一个处理。不过他是不是符合这个条件,应该是以台检方检察官具体案件在侦办时来做决定。
外界解读如果特侦组同意辜仲谅转为污点证人,辜仲谅被控的内线交易、背信案,和扁家海外密账等案他都会有机会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