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反抄袭” 谁来为原创剧本保驾?

时间:2014-05-04 07: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图片来源于网络

  76岁的“言情剧教母”琼瑶,因不满于正新剧《宫锁连城》抄袭其旧作《梅花烙》,日前不仅在微博怒发公开信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停播该剧,并且正式诉讼法律程序。此举在社会上反响空前,成为近日文化热点事件,也再次将影视剧本原创保护话题推向风口浪尖。

  重视公众的话语权

  《宫锁连城》究竟有没有抄袭《梅花烙》,不仅很难下结论,而且细究起来也不太现实。毕竟,剧本雷同的现象在影视界很常见,还没有什么硬性标准能用来衡量谁抄袭了谁。但是,公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两剧高度重复的是与非,公众的评价或已给出了答案。或许正因此,琼瑶选择了利用舆论反映诉求的方式,而没有走法律维权的渠道。说句玩笑话,这是“信访不信法”!

  作为剧本创作者,应根据自己对社会、对生活、对历史等的了解与感悟,找到故事源头和创作方向,然后利用自己的知识水平和写作能力进行具体创作。按照此路走,跟其他作品、尤其是其他人的作品“撞车”的可能性就极低极低。相反,如果没有独立思考、自主创作的能力,或者说只想走捷径,因而从别人的作品中寻找“灵感”,甚至是照搬人家的桥段,则必然会给人以似曾相识之感。严重的,便会被怀疑为抄袭。

  电视台应做好导向工作,不给抄袭者生存空间。琼瑶控诉《宫锁连城》抄袭,却客观上帮助了该剧,使得该剧收视率节节攀高。作为电视台,不能不引起反思。难道为了收视率,真的可以不顾一切吗?相反,如果尊重公众意见,拒绝播出有争议的电视剧,则更能体现对媒体责任的担当。而作为行政管理部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进行电视剧审查时,如果能从严把关,对有争议的作品不予通过,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剧本抄袭现象。

  《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2010年第63号令)第三章第十七条提到,履行电视剧审查职责的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聘请有较高学术水平、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对申请审查的电视剧履行审查职责”。那么,能否也吸纳一些大众评审参与其中,专门负责对电视剧是否存在抄袭等问题的监督呢?有了大众评审的参与,不仅体现面向公众广开言路的民主作风,也能从很大程度发现相关电视剧的抄袭等潜在问题,避免电视剧播出后引发这样那样的争议。

  而作为各电视剧制作单位,如果在拍摄之初也能聘请一些大众评审对剧本内容进行监督把关,无疑更好。只要大众评审发现或认为剧本有问题,就放弃拍摄。这样,也能促使有关创作者谨小慎微,不敢产生抄袭、借鉴、套用的念头。

  【评论】台媒:大陆网友挺琼瑶 台媒关注两岸著作权保护

  台湾《旺报》4月18日发表评论指出,平心而论,于正新戏《宫锁连城》里头,“偷龙转凤”的桥段、背景设定在清朝宫廷等情节,跟《梅花烙》没什么差别。但“偷龙转凤”的桥段,跟谣传乾隆皇帝并非雍正亲生子,而是大臣陈世倌之子这一段,也很相像。所以琼瑶主张于正是“抄袭”,涉及侵权,于正却可以辩称仅是“模仿”。重点在于,于正没有诚意道歉,而且此人过去的纪录太差、形象不佳,光是网友找出来的旧戏,林林总总抄了琼瑶好多次,还有于正聘过的编剧也跳出来作证。戏剧改编,在法律上很难界定是“抄袭”,但在道德上却不见容于社会。大陆网友一边倒挺琼瑶,显见大家的道德标准渐趋一致,这是好现象。 【详细】

编辑:张洁

相关新闻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