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童养婚的婚礼
香港中评社25日发表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汪毅夫文章,以下为内容摘编。
吴瀛涛《台湾民俗》(台北时代书局1975年8月第4版)说:除夕之夜,家人围炉欢宴之后,有儿子和童养媳初长成者,家中长辈便把儿子和童养媳送进房间结为夫妻,这叫“推做堆”:让两个娃一起过家家去。至于选择除夕之夜成其好事,吴瀛涛说的是:“因为除夕系在廿四日的送神以后,此时神已升天不在,就利用神不在的时候结婚,免得择日等诸仪式的麻烦”。是呀,童养婚的婚礼是省简的:有确定人选不用看双方生辰八字,有固定婚期无须择日,不要双方彩礼聘金,连婚宴都由除夕围炉代替了。
陈正统《闽南话漳腔词典》(中华书局2007年1月版)于“捂做垺(捂做伙)”条下记:“童养媳与儿子正式成婚,一般不举行婚礼,只挑个日子(多在大年夜)由父母安排其同房”;于“掠猫仔”条下记:“童养媳与儿子正式成婚,一般不举行婚礼,只挑个日子(多在大年夜)由父母安排其同房,就像将两只猫关在一起似的”;又于“廿九老”条下记::“旧时贫寒之家无力负担聘金与婚礼的费用,就预先抱养童养媳,待其成年后就在除夕之夜备12碗糯米甜丸子圆房成婚,不用祭祖,不必宴客,也没有看新娘、闹洞房的,也无需礼金、妆奁的往来,父母只对双方说:'从今晚起,你们两人睡在一起',双方若不拒绝,房门一关便成了夫妻,开始生儿育女。俗谚云:'有时无候廿九老',故称'廿九老'。”其实,“有时无候”是有确定时间表的意思;“廿九老”则是除夕夜的意思,腊月有大月(30天)、小月(29天)之分,除夕夜也有腊月三十日夜和腊月廿九日夜之别。在闽南话里,“廿九暝”(腊月廿九日夜)通常指称除夕夜。老,晚也,如老年(晚年)、老境(晚景)及“廿九老”(腊月廿九日晚 )。
新婚大喜逢新年大喜,自当祝福新人。然而问题(并且是应当'划上重点'的问题)来了:1.童养婚多属早婚,或有尚不晓性事者,如何是好?有报告人(陈姓,1939年生,台湾南投县人)报告说:“可由长辈事先指导甚至现场辅导”;2.如何评估童养婚俗?在历史上,童养婚俗在应对“溺弃女婴”恶俗、保全女婴生存权方面有正面意义,但它预先剥夺了女婴的婚姻自主等权利,因而是一种陋俗。
大年三十讲古说故事,诚可谓闽、台两地,事事相同,连风俗、连历史上的社会问题也长的一模一样也。(作者:汪毅夫,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讲座教授、全国台湾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