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对台和平统一构想回顾:立足两岸现实推进和平统一
【两岸快评第174期】
邓小平立足两岸分隔对峙几十年及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现实,将毛泽东等第一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进一步具体化为内涵更为丰富的“和平统一”构想。在实现祖国统一的方式上,邓小平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多次承诺会充分尊重台湾的对外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生活方式等现实状况,力主通过接触和谈判实现祖国统一,并且把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作为推进和平统一的后盾。
第一,尊重台湾的对外经济关系。
由于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在岛内有大量的外国投资。如何处理这些外资,成为岛内外普遍关心的问题。邓小平利用会见外宾的机会,不断向台湾及国际社会传递大陆将充分尊重台湾对外经济关系的讯号。
1978年10月8日,邓小平会见日本文艺评论家江藤淳时指出:两岸实现统一后,中国将根据台湾的现实情况来制定在台湾的政策,会正视美日在台湾有大量投资的现实。同年11月14日,邓小平会见缅甸总统吴奈温时强调:中国会在尊重台湾现实的基础上解决台湾问题,“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日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动”。1979年1月2日,邓小平会见美国众议院银行、财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访华团时指出:我们尊重台湾现实,在一个中国基础上,“允许包括美、日在内的各国同台湾继续保持民间贸易、商务、投资等等关系”。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再次强调:“外国可以照旧对台湾投资,即使台湾与祖国统一起来后,外国投资也不受任何影响,我们尊重投资者的利益”。
第二,尊重台湾的制度与生活方式。
台湾被迫与大陆分隔后,形成了独特的生活方式与社会制度。基于这一现实,邓小平在多个场合均承诺要尊重台湾的制度与生活方式。
1979年1月30日,邓小平在美国参、众两院发表演说时指出: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在这一前提下,“我们要加快台湾回归祖国的速度”。同年12月6日,邓小平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指出:我们对台湾的条件很简单,“台湾的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台湾与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包括外国在台湾的投资、民间交往照旧”。1984年4月28日,邓小平会见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时指出:“统一后,台湾的制度不变,台湾人民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台湾同美国、日本可以继续保持现有的关系。”
为了消除对两岸统一后大陆会不是对台湾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顾虑,邓小平明确承诺大陆将充分尊重台湾民意,不会单方面强行变革台湾社会。
1979年1月1日,邓小平在同美国参议员会面时指出,“台湾的社会制度可以根据台湾的意志来决定,要改变可能要花一百年或一千年”,“我们不会用强制的办法来改变这个社会”。同年1月9日,邓小平会见美国参议院代表团时指出:两岸实现统一后,“如果台湾人民感到他们的现行制度要保持一百年,也可以”。1983年6月18日,邓小平会见外籍华人科技专家时指出:“我们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要充分考虑台湾能接受的条件,我们不能讲空话,要充分照顾到现实,也要充分照顾到将来”。
第三,强调先接触和谈判,逐渐走向两岸和平统一。
两岸被迫分隔给双方造成了巨大隔阂。邓小平认识到两岸统一必须先从相互交流开始,反复强调两岸应先接触起来,并逐渐通过谈判走向统一。
1981年8月26日,邓小平会见台湾、香港知名人士傅朝枢时指出:两岸实现“三通”没有先决条件,“增加彼此了解,增加人民之间的了解,这是促进谈判的一种方式”。同年10月22日,邓小平会见丹麦首相安高?约恩森时指出:“和平统一需要时间,最根本的是海峡两岸先接触起来”。1984年4月28日,邓小平会见美国总统罗纳德?里根时指出:“海峡两岸可以逐步增加接触,通过谈判实现和平统一”。1986年9月2日,邓小平在接受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记者迈克?华莱士电视采访时指出:美国“在中国统一问题上应有所作为”,促使台湾首先跟大陆搞实现通商、通航、通邮,“能增进海峡两岸的相互了解,为双方进一步商谈统一问题创造条件”。1987年7月28日:邓小平会见来访的客人时指出,解决台湾问题起码有两件事可做,一是“三通”,二是国共谈判。如果台湾认为不可能马上统一,可以“先谈起来好,谈的过程可以是长期的,而且什么都可以谈”,“有了这种形势,台湾出现什么不测都可以对付”。
第四,强调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外环境的发展变化,两岸从对峙对抗走向和平统一是大势所趋。为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邓小平强调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并以此作为保障两岸和平统一的后盾。
1978年7月9日,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国会议员团时指出:中国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义务,否则“实际上便切断了解决台湾问题的途径,包括和平解决的途径”。1979年1月5日,邓小平接受在中美建交之际来华的27名美国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力求用和平方式来解决台湾回归祖国问题,但若承诺不使用和平之外的方式,就等于把“自己的手捆缚起来,反而会妨碍和平解决台湾这个良好愿望的实现”。此后邓小平多次表达这个观点,强调不承诺使用武力只会“促使台湾当局根本不同我们谈判和平统一,这反而只能导致最终用武力解决问题”。1984年10月23日,邓小平会见日本前首相铃木善幸时指出:“我们从来没有承诺不用非和平方式解决,道理很简单,要承诺,和平统一就不可能”。1985年5月4日,邓小平会见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主席吴奈温时指出:“台湾问题将如何发展还很难预料,台湾出现独立怎么办?台湾永不和谈怎么办?台湾出现外国军队、外国力量占领又怎么?我们怎么能够承诺不用武力!”同年9月20日,邓小平会见新加坡总理李光耀时指出:“现在台湾和我们还有共同点,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但如果蒋经国不在了,就可能真正出现两个中国,我们怎么能承诺不使用武力?”
第五,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等于轻易使用武力。
中国历来热爱和平,且近代以来饱受战乱之苦,对战争更有切肤之痛。邓小平实际上是把不放弃武力作为一种战略手段,多次表示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武力。
1981年8月27日,邓小平会见美国总统吉米?卡特时指出:我们的方针是立足用和平方式解决祖国统一问题,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使用武力:“一是台湾领导人根本不同我们谈,使和平方式成为不可能;二是台湾当局投靠外国,台湾变成外国的基地;三是台湾用武力统一中国”。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我们坚持谋求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目标决定了我们“始终没有放弃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绝不能轻易使用武力,因为我们精力要花在经济建设上,统一问题晚一些解决无伤大局”,但不排除使用武力“是一种战略考虑”。
综上所述,邓小平在尊重两岸现实的基础上谋划两岸和平统一,是新形势下对毛泽东“和平解放台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持实事求是的优良品质,以及坚持和平统一大政方针的连续性。(作者:徐晓全,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