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台胞“同等待遇”看涉台相关重要概念的界定与意义
2018年2月28日,国台办与发改委公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31条”);日前国务院又宣布将于9月1日起实施《台港澳居民居住证》,均在海峡两岸引起广泛关注与影响。这一政策措施的核心内容与概念是台湾同胞的同等待遇问题,并由此引发涉台用语与概念的准确使用及对台工作的有效贯彻落实问题。
在涉台问题上有许多特别或重要概念与用语,在对台工作中需要准确使用。这里就台商(或台资企业)、台湾同胞与台湾同胞同等待遇等概念进行简要分析。
首先是台湾同胞概念。台湾同胞在海峡两岸有多种称谓,如台湾人、台湾人民、台湾同胞、台湾居民、中国公民(指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台湾民众。就大陆法律层面,台湾同胞主要有三种称谓:一是台湾居民,二是台湾同胞。三是中国公民。在不同台湾同胞身份归类上则又有“去台人员”、“台湾同胞投资者”与“台湾居民”等之分。其中,“台湾居民”在大陆法律体系中的定义为“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是真正的法律身份(王鹤亭,“台湾同胞在祖国大陆的法律地位与同等待遇研究”,《现代台湾研究》,2018年第2期)。大陆上在法律上认定台湾同胞或台湾居民是中国公民。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颁布、并于2015年6月14日修订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适用本办法”。目前台湾同胞在法律上属于中国公民,在政治意义上也是中国公民,但在现实与法律实践方面,台湾同胞在台湾当局的治理或管辖范围内,大陆无法赋予台湾同胞“中国公民”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台湾同胞也无法履行“中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法律义务与责任。但如何让在大陆学习、工作与生活的台湾同胞在大陆享受与大陆同胞相同的待遇,就成为两岸关系发展中的新问题,也成为当前中央对台工作的重点之一
王晓波教授则将台胞分为四类:一是在大陆入籍的台胞。二是在大陆长居的台胞。三是在台湾定居的台胞。四是在海外定(长)居的台胞;第一类和第四种台胞目前和大陆同胞实施同等待遇;第二种台胞则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台胞(“新时代的新两岸政治——融合发展与和平统一”,《海峡评论》,2018年6月1日,第330期)。他强调如何将“台胞国民化”落实到岛内,则仍须有具体措施。许多学者认为中央出台的对台“31条”措施的核心内容“同等待遇”,就是“台湾同胞国民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台湾同胞的国家认同。
其次是台商与台资企业概念。海峡两岸社会各界广泛使用的“台商”一词,其实是一种通俗说法,并不是准确的法定概念。在中央相关法规政策中则很少使用“台商”,一般称为“台资企业”(“31条”措施就是如此)或“台湾同胞投资者”。台资企业是指来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台资企业在许多情况下与“台商”概念内含一致,可通用或互用,但我们通常使用“台商”一词则有不同的含义,有时指台资企业(法人),有时则指台资企业的投资者或管理者(自然人)。“31条”措施的一大部分内容就是针对台资企业的。
再次是“同等待遇”概念。中央对台“31条”措施出台后,台湾同胞的“同等待遇”成为一个重要政策概念与政策导向。近年来,两岸学术界广泛讨论台湾同胞的待遇问题,但使用概念比较混乱,不统一,有些称为“国民待遇”,有些称“居民待遇”,有些讲“同城待遇”,还有讲“公民待遇”。
在“31条”措施出台前,台商圈与两岸学术界大多使用“国民待遇”概念,特别是许多台商更将争取 “国民待遇”作为重要政策目标。同时,在中央对台“31条”政策出台之前,大陆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条例规定则较多使用“居民待遇”概念。直到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正式使用“同等待遇”概念即“我们将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现互惠互利,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后,“同等待遇”使用才规范化与统一化。不过,一些官员或地方政府也不时采用“同城待遇”概念。这两者并不矛盾,是一致的,同等待遇是国家宏观层面的总体概念,在地方具体落实上就是同城待遇。不久前昆山市委书记、市长杜小刚在“两岸(昆山)产业合作论坛”(2018)开幕式讲话中强调,昆山将全面贯彻“31条”惠台措施,全力争取纳入首批“同城待遇”试点城市,将昆山打造成为台商与台湾民众成就事业梦想的沃土。他进一步表示,所谓“同城待遇”是指让台湾民众能享有与昆山市民同等的福利,主要包括子女教育、就医、购屋等方面。
特别要强调的是,中央对台“31条”措施讲的台湾同胞同等待遇是指“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显然,在当前形势或情况下,中央对台政策讲的台湾同胞同实施等待遇的一个重要用语是“逐步”,即这是一个“逐步”推进实施的过程,而不是一步到位。同时也是有限定与范围的,主要是指“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方面的同等待遇,而不是所有领域的同等待遇。只有准确、深刻理解中央对台政策措施及涉台相关概念的科学界定与含义,才能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对台政策措施,才能做好做实对台工作,才能确保这一政策落实不变形、不走样,才能达到理想的社会政治效果。(作者王建民、袁乐,王建民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福建闽南师范大学两岸一家亲研究院名誉院长,袁乐系厦门大学研究生)